第十一节 农业生产管理措施
第一章 农业
第十一节 农业生产管理措施
第十一节 农业生产管理措施
自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以后,为建立统管分营的科学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实行这一体制的过程中,农场始终坚持七统一,即:统一部署生产措施及管理办法,包括年初下达生产计划,主要生产环节有方案、年终有总结;统一作物比例(生产队内部自行调整);统一严抓四大作物种管收的常规措施;统一种子管理;统一新技术推广;统一及时召开定标会,包括技术传授、安全教育;统一田间标准化作业,包括四大作物全面积、全过程标准化。
1993年,农场印发了曙场发[1993]41号文件《关于1993年麦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了作业方案,成立了质量验收小组,召开了定标会,统一了作业标准,并落实了“优质优价”政策。1997年,农场发出《关于印发1997年大田播种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立足抗灾、抢农时、争积温、促早熟、创高产,狠抓大田作物常规措施标准化,包括播期、播深、保苗株数、合理施肥、培肥地力标准化,秸秆还田100%等。当年《关于农场1997年秋收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了秋整地工作和“三秋”(秋起垄、秋施肥、秋施药)办法。下年种小麦地块100%秋施肥,种其他作物的秋起垄地秋施药达 80%以上等,并落实了考核制度和奖惩政策。1999年,根据场发 [1999]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了“水稻六化建设”,即:水稻种子产业化;水田育秧规范化;本田建设标准化;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化;高新技术普及化。其中水稻种子产业化,要求构建早熟、优质、高产、多抗的品种结构,抓好后备品种试验示范工作,建设水稻种子生产繁育基地。秧田建设规范化,提出全场建设 7个标准化集中育秧基地,固定标准秧田地,达到井(水源)、池(晒水池)、床、路(宽3~4米)、沟(排水沟)、场(堆肥场)、林(防护林)综合配套。全场达到统一规划、统一棚型,育种场地达到通电、通水(自来水化),科技示范区的集中育种地采用微喷。高新技术普及化,要求大力推行应用新技术。当年推广钵育摆栽面积达80%(近4万亩),机械插秧、侧深施肥20%(1万亩);种好各级“三田”,即:试验田225亩,示范田2 070亩,高产攻关田1 320亩。井灌区100%实施井水综合增温技术;2.5万亩水田推广宽窄行高产栽培技术等。由于加强了农业措施管理,强化了农场“统”的功能,同时规范了家庭农场分散经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