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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机械维修

第四节 机械维修



                  第四节 机械维修
  一、修造厂概况
  曙光农场修造厂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发展到1986年,占地面积为35 000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 4 000平方米。主要有发动机(包括联杆校正装配)、燃油泵试验、马力试验、底盘、水箱、电气、化工、锻焊、机械加工、铸造、修旧等10多个车间。拥有燃油泵试验台、马力试验器、电器万能试验台、底盘液压拆装台、液压车架铆合台、中频炉、电镀设备、空气锤、电焊机等农机修理设备和车床、磨床、刨床、插床、万能铣床、镗床、摇臂钻床等机械加工设备及各类修理工具、模具等共计200余台套。1989年末统计,修造厂共有职工 90人,其中工人75人,技术人员6人,管理人员9人(其中财会3人)。固定资产原值51.5万元,净值28.5万元。
  二、农机修理
  农场修造厂主要承担农场家庭农场和周边村屯拖拉机(整机或发动机)的保养和维修,农具维修、改装、零配件制造和修旧等任务。在修理技术上由老技工付增龄、王新贵、李超卓等的言传身教和年轻职工的精益求精,进修造厂修理的机车质量在佳木斯地区和周边村屯享有很高声誉。兴办家庭农场以后,机车修理保养制度的实施受到一定影响,进厂修理的机车也逐年下降,但机车修理标准始终坚持不变,并对机车修理严格执行检测仪器化、拆装工具化、修理工艺化的操作规程。
  1992年,农场印发了曙场发[1992]12号文件,规定对拖拉机、农具坚持常年检修制度,拖拉机大修严格执行《拖拉机修后质量验收标准》,即拖拉机技术保养标准。各种农机具认真贯彻了“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原则,保养后的拖拉机和各动力机械,做到“五净” (油、水、气、机械、工具净)、“四不漏”(不漏油、水、电、气)、“六封闭”(柴油、汽油、机油的加注口和机油检视口、汽化器、磁电机封闭)、“一完好” (技术状态完好)。常年维修保养的农具达到“五不”(不缺件、不锈蚀、不变形、不松动、不钝刃)、“三灵活” (操作、运转、起落灵活)、“一完好” (技术状态完好)。这些质量标准,均在农场农机科的监督指导下执行,并要求不达标准不允许出厂作业,对大修后的机车准确无误地填好修理前后的技术档案,掌握机车技术状态,搞好技术追踪服务。1986~1993年,修造厂平均年大修机车、机车保养、机具制造、改装等共计百台套左右,其中每年大修机车13~15台,年创产值最高突破百万元。该厂成为农场骨干企业之一。1995年,修造厂实行租赁经营,更名“曙光农场机械厂”。企业改制后继续坚持常年修理或利用夏闲时间服务到户,进行农机具维修和保养。
  1997年,机械厂的修理和机械加工设备竞价拍卖给个人,部分厂房实行租赁。同时,个体修理、加工点开始运营。截止2000年,农场农机修理加工点22个,创办人员33人,其中农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技术人员4人,共安排下岗职工30余人重新就业,个体修理加工网点从业人员共计60余人。修理设备有燃油泵试验台、中频炼钢炉、车床、刨床、钻床、电焊机等40余台套。年创产值达40余万元。
  1998年,农场修理加工点被红兴隆分局农机处评为农机修理网点审验先进单位。
  1986~2000年,先后任修配厂厂长的有刘同礼、杨奎、孙华、邵宝玉、任书记的有任焕喜、邱环、张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