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政与资源管理
第三节 林政与资源管理
第三节 林政与资源管理
一、林 政
林政管理是保证造林绿化成果,保护森林资源不遭破坏,为林业的发展起保驾护航作用。1980年初,农场配专职森林警察1人,每个生产队配1名兼职护林员,林场配专职护林员 1人。1990年后,林政执法人员增加到 4人。每个执法人员都参加过总局举办的林业执法学习班,农场每年举办一次护林员学习班,学习林业法规、执法程序等。通过学习,林政人员能够独立处理林业行政案件。1986年到2000年,共处理林业案件45起。
二、资源管理
1985年以前,农场建筑用木材要到外地购买。1985年以后,营造的人工林可以间伐利用,职工新建的住房, 旧房翻新,危房维修, 农业生产用木材等都是间伐自己营造的林木。截至2000年,全场森林总蓄积量为120 966立方米,其中:用材林23 155立方米,防护林 92 265立方米,四旁树5 546立方米。按着现在的年采伐限额1 500立方米计算,并坚持继续造林,曙光农场的森林资源将不断增加,能够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