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七章 电力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79年6月,农场电力从通讯电力科分离出来,成立了电管站,并与“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合署办公,均隶属于工业科管理。1990年 12月12日,根据曙场发[1990]17号文件精神,电管站改为供电局。1993年,农场成立了电力科,科局办合一,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即电力科、供电局、三电办,设置供电局长兼电力科长1人,党支部书记1人,副局长1人,三电办主任1人,会计、出纳、保管员各 1人。行使电力供应、管理、经营和电业工人培训等职能。截止2000年,农场供电局,设局长、副局长、书记、工会主席各1 人,管理人员3人,其中电力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员2人。在岗专职电业工人29人,晋升为工人技师12人,其中高级工人技师3人。
全场基层单位电业工人 150人,经培训均获得佳木斯电业局颁发的特种行业(电业)进网作业许可证。
1985~1988年,农场电管站连续 4年获省级文明建设单位光荣称号。1990年,农场供电局被黑龙江省“三电办”、电力工业局授予“黑龙江省电力普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4年,农场供电局被红兴隆管理局评为“花园式单位”。2000年,农场供电局被农垦总局评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