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房地产 第四节 房地产
一、各类用房
(一)职工住房
农场职工住房经1987年转让,1993年出售后,职工拥有住房的大部分产权 (职工享受的优惠部分为农场产权,分10年折旧,10年后住房产权全部为职工私有)。 1994年以后,职工改建旧房、自建房,并由自建平房到自建楼房的极积性提高了。职工住房面积不断扩大,由一屋一厨、二屋一厨发展到三屋一厨,装饰档次不断提高。截止2000年,职工住房面积为 154 11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为15平方米,比1987年人均住房9.1平方米提高65%。
(二)各类用房
2000年,农场各类用房总面积293 829平方米,其中农业用房16 660平方米(其中粮食种子库6 287平方米),畜牧用房20 394平方米,工业用房28 040平方米(其中原材料库2 735平方米),商业物资用房14 298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4 305平方米),科研用房104平方米,文教卫生用房14 957平方米(其中中、小学校用房9 657平方米,卫生用房 4 511平方米),住宅154 115平方米,其他用房45 261平方米。
二、房地产管理
1993年,建设、房产、土地机构合并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后,于1994年,对职工住宅和使用的土地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登记,并核发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各3487本。职工住宅和土地使用档案由建设科、土地科统一管理并提供服务。
三、房地产开发
2001年,开发商丛清库筹资200万元,在农场南北主干道西,拆除原商店用房,开发了3 300平方米的五层商贸1号综合楼,于当年 11月竣工并交付使用,并初步形成了物业管理体系,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有32户职工搬进了新住宅,40户个体商业户开始营业,既改善了职工住房条件,又繁荣了农场商业经济。当年,农垦总局第二建筑公司投资,在农场东西主干道道北,拆除了原粮贸科用房,开发五层幸福2号综合楼,建筑总面积6 000平方米。2002年,相继开发建设了商贸2号楼(6层),商贸3号楼(3层),均为当年竣工。通过房地产开发,推进了农场的小城镇建设步伐,并为房地产开发开辟了道路。
曙光农场各类用房面积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3—36 单位:平方米
续表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