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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营机制

第一节 经营机制



                 第一节 经营机制
  1985年,农场对商业公司实行放开经营,商业公司对下辖各商店,各商店对各部、各组,分别下达月、季的销售额和按商业系统规定的利润率应上交的利润额等指标。由核算员定期检查各部、组指标完成情况,实行月末完成预定指标发放基本工资,完不成指标按比例扣罚浮动工资,超额完成指标加发奖金的分配办法,打破了大锅饭,铁饭碗。职工所得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1988~1990年,农场对商业公司实行承包经营,其分配办法为:定利上缴,超利分成。1992年 5月,商业公司内部职工租赁柜台,实行自主投入,自负盈亏。营业室管理人员实行岗位承包。当时,由于职工对改革认识不足,思想阻力较大,只有 20%职工租赁了柜台,大部分柜台闲置。当年商业公司亏损19.8万元,并负债经营至1994年。1995年4月 30日,商业公司因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依法破产。因赔付率为零而无债务负担,所以1996年5月 1日,成立了商贸中心,工商注册,拥有营业执照,把国有商业推向市场。60%职工租赁了柜台,职工按柜台面积上缴租金,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于1996年末,每个职工进行了工商注册,拥有营业执照。经营产值纳入工商统计。商贸中心年收缴租金12万元,用于上缴场租金和支付各项管理费、税金、管理人员工资和商贸中心房屋、财产保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