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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流通体制改革

第一节 流通体制改革



                 第一节 流通体制改革
  1986~1991年期间,物资公司的流动资金,每年初由农场财务科根据上年生产队和基层单位的物资消耗量,结合当年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性拨款(年平均拨付款50~70万元)。物资公司在物价部门的指导下,合理加价,用于保管费和合理的盈利额(销售价不高于市场价)。依照农场制定指标上交利费,发放干部、工人的工资,剩余部分转下年以丰补欠。完不成指标扣罚浮动工资。1993年开始,物资公司所需流动资金,农场按50%拨付、另50%需通过贷款,创收等渠道筹集,用于购销活动。1994年以后,加大了流通体制改革力度,农场不再为物资公司拨付流动资金(除特殊情况外),实行自筹资金,自找货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1999年,农场根据物资公司经营状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理(科长),实行抵押承包,抵押金为 2万元。原公司副经理杨国义,竞争获胜上岗,应聘经理职务。公司内各股、班也实行层层聘任,当年在岗职工20人。实行扩大自主权,放开经营,搞好价格承诺制,并保质保量地搞好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