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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营规模

第二节 经营规模



                  第二节 经营规模
  一、自营经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场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家庭副业不断扩大规模,并闯入市场,发展成为商品性的庭院经济。1984年末,农场首次出现了 4户从事庭院经济年纯收入超万元的养猪、养鸡、种菜、育苗大王。同时原种场(现十五生产队),凭着地理优势有24户职工搞起了棚室育菜苗和种植蔬菜,其产品除供应农场蔬菜市场外,还远销七台河、佳木斯市和桦南县等地。1988年,全场养鸡专业户饲养蛋、肉鸡共计45 000只,其中蛋鸡30 000只,户养蛋鸡500只以上的6户,百只以上的 107户。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养鸡户自发的闯入桦南县市场,销售自产蛋和贩卖鸡蛋(被戏称为“倒蛋部队”),占桦南县城鸡蛋销量的 50%。同时,种植业也从育菜苗、种菜、养殖木耳、菇类扩展到种植红小豆、白瓜子、西香瓜、果树、药材和采集山野菜等。1993年8月,农场制定 了曙场发[1993]51号文件《关于曙光农场庭院经济五年发展规划(1993~1998)》,对农场庭院经济五年发展指标做了具体的年度分解,制定了多项保证措施(包括政策落实),使庭院经济开始向有组织、有领导、有规划、有目标的自营经济转化。1996年,农场出栏肥猪超过2.2万头,黄牛178头,肉禽46 600只。当年,农场粮油加工厂有97户职工,从事养殖业(以养猪为主),年创产值超百万,户均产值超万元,受到农场表彰。1998年,是农场实施庭院经济五年发展规划的最后一年,具体指标完成情况是:从业户达 4 181户,完成规划指标4 000户的105%;实现利润2 231万元,完成规划1 500万元的148%;户均收入4 947元,完成规划指标5 000元的99%。2000年,全场销售生猪2.6万头、黄牛958头、肉禽72 400只、禽蛋300吨,产值为1 607万元;种植业产值达2 000余万元。2000年,农场自营经济产值为3 607万元,是1992年自营经济产值963万元的3.7倍,占农场非国有经济总产值8 050万元的46%。
  二、个体私营经济
  1983年,农场职工子弟秦富友率先创办了个体饮料厂,由于当时对个体经济认识不足,1985年将该厂归属场办企业。此后,退休人员李乐怀办起了修理铺(以补胎打气、电焊为主)。同时,农场场部地区小食杂店、服装店、理发店、手工作坊等悄然兴起。1988年,随着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富余劳动力增多和鼓励、支持个体经济发展政策的出台,当年末统计,纳入工商管理的个体手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餐饮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共计 174户,从业人员232人,注册资金104万元。1995年,农场工商管理局核准第一家私营企业,私营经济开始起步。1997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职工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呈现出多元化需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领域不断扩大到农业(农药、菜籽)、牧业(兽药、饲料)、建筑业、运输业 (包括人力三轮车“倒骑驴”、小型客运车“港田”)、修理业 (包括修理工上门服务)、农产品加工业(米厂、食油加工)和社会服务业的美容美发、洗浴、旅店、文化、娱乐、幼教、医药、劳务(钟点工、装卸工、护理工)等。1998年,农场工商运建服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10家企业转制或停产整顿,“曙光铸造机械厂”、“运高农机修造厂”、“三星运输公司”、“振阳饮料厂”等个体民营(私营)企业先后开业,农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 967人(包括劳务)。截止2000年,农场个体私营企业年创产值4 374万元,占非国有经济产值8 050万元的54%。
  农场非国有经济于1992年列入统计核算以后,到2000年,累计创产值42 953.2万元,占农场同期累计社会总产值120 059万元的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