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资金管理 第一节 资金管理
一、固定资金管理
固定资金是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为加强固定资金管理,必须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流失。1986~2000年,农场先后多次制定下发了《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国有资产出售的管理细则》等文件。依照文件精神,具体采取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实行实物和价值双管理,落实各类、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1996年以后,通过微机建立了固定资产档案,对固定资产购置、更新、使用、报废,实行全过程财务监督,确保固定资产的性能完好、安全和完整。
(二)农场坚持定期清查固定资产,及时处理闲置资产,盘活存量资产。 1995年,农场对8家企业实行租赁经营。1996年,昕鑫水泥厂恢复立窑生产线。1997年,兴隆水泥厂破产后重新组织生产,其它工商运建服企业也采取了兼并、拍卖、出售等形式,共盘活净资产总额为9 000余万元,使闲置固定资产投入生产,以实现保值、增值。
(三)各单位固定资产发生产权变动时,都经过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由资产评估部门评估作价,避免了资产流失。同时,账内账外变卖的收入也全部上缴农场财务科,对违反规定的均按场发[1997]58号文件《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处罚。
1986年末,农场固定资产原值为2 768.10万元,折旧920万元,净值为1 848.10万元。2000年,农场固定资产原值4 022万元,折旧1 232万元,净值为 2 790万元。15年间,固定资产增值明显。
二、流动资金管理
(一)存货管理
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以后,生产队逐渐取销材料库,所需农用物资及大宗材料一律由家庭农场结算,生产队逐渐减少以至停止垫支。建立健全粮食分类统管制度,按征购粮、利费粮、还贷粮、议价粮分别结算,财务科及时按规定价格与生产队进行往来结算。完善粮豆产品内控制度,严格产品计量、检质、验收入库和出库的手续制度,并且账卡、账物相符,严禁库存物资流失。
(二)货币资金管理
严格银行账户管理。除水泥厂、煤矿、种子公司外,属农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撤销在银行开设的结算账户,由财务科统一在银行开户,实行专户储存、分户使用。一切现金收入必须纳入会计账内管理,严禁公款私存和资金体外循环,违者按发生额的30%~50%处罚。为了解决生产发展资金的不足,首先加强了家庭农场“两费自理”工作,自理率由1985年的零,发展到1997年自理率100%。同时,农场每年向银行借贷流动资金,基本做到了当年还清,确保借贷资金使用效益大于银行借贷利率。在资金筹措方面,逐渐实现了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权益,达到了财务状况逐渐良化的目的。
(三)债权债务管理
1986年以后,农场坚持了“钱货两清”制度,杜绝不合理的赊销行为。如遇特殊原因,发生赊销款项,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限期追回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凡无故向单位和个人提供款项的,按挪用公款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同时,加强资金回收工作,提高回收率。
三、事业单位资金管理
1986年,农场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一是上级拨入;二是单位创收;三是农场补贴,每年补贴从25.2万元到393万元。
根据场发[1997]56号文件《关于印发事业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农场事业单位都严格实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每年核定各单位的费用指标,实行“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每年编制年度经费支出预算计划,包括电话费、招待费等弹性支出。对于年度预算外的一次性专项支出,必须实行场长一支笔审批办法,确保年度事业经费收支平衡。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奖金不得与工资一起每月发放。
事业单位的收费要严格执行标准,使用省统一印制的票据,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不使用统一票据进行收费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其他如政社小型水利支出亦按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原则办理。
农场资金情况统计表
(1987~2000年)
表4—5 单位:万元
注:1993年后(含1993年)待摊销基建支出改为在建工程,向其他单位投资改为待处理固资损失。
农场资金平衡表(一)
(1987~1992年)
表4—6 单位:万元
农场资金平衡表(二)
(1987~1992年)
续表4—6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一)
(1993~2000年)
表4—7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二)
(1993~2000年)
续表4—7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