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务收支审计
第一节 财务收支审计
第一节 财务收支审计
1987年 6月,对交通科在1986年至1987年期间的运输管理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试点。12月,对全场有罚没款收入的单位,全面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对违纪问题进行了制止和依法处理。
1990年,先后对防疫站、原浆厂、煤矿、砖瓦厂实施了财务收支审计,对查出的违纪问题及时做出了处理决定。
1993年,对物资科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查出损失浪费金额7万元,追回损失5.3万元,私设小金库3.8万元,汽油亏库8 663公斤等违纪事项,并挽回粮食预购定金利息61 789元和错记油料款滞纳金43 210元的经济损失。
1995年,对建筑公司和煤矿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多提奖金、虚报利润35万元。煤矿财务管理混乱,出现财务处理差错、重复下账、泰来啤酒厂划的三角债7.25万元,个人多报差旅费款1 630元。根据此情况审计部门依照审计法规做出了处理。
1996年,对农场驻北京办事处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从办事处成立(1992年10月)至1996年共占用农场资金100万元,截至1995年,累计亏损 35万元。农场审计部门对北京办事处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降到最低点。
2000年,对曙光粮贸科进行了1999年财务收支审计,查出多报利润 12.09万元,坐收坐支现金547万元,私提现金结算1万元等。经过核实对查出的违纪问题,依照审计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1987年至2000年,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共67项,审计总金额 32 993万元,违纪金额1 131万元,收缴罚没款34.3万元,审计处罚人数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