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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审计方法与处罚依据

第五节 审计方法与处罚依据



               第五节 审计方法与处罚依据
  一、审计方法
  1.定期审计。主要对经营单位的年终决算、会计报表、奖金兑现、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等实行定期审计。
  2.不定期审计。对企业的财务收支、盈亏情况、承包、租赁经济效益等随时进行审计监督。
  3.经济专案及专项审计。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的审计调查。
  4.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审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和生产队土地出租等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审计。
  二、处罚依据
  1987年至1998年6月,审计科对违纪、违规的处理、处罚是根据1987年农场总局下发的《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审计机构对违纪资金收缴的暂行办法》执行。1998年 7月《黑龙江农垦总局审计机构对违纪、违规事项处理处罚规定》正式下发。从此开始,执行新的处理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