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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督

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督



                 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督
  曙光农场质量技术监督科成立以后,针对产品质量问题较多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配件、低压电器、五金建材、食品酒类等商品,坚持每年在春秋两季组织专项执法大检查,并结合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节等节日特点组织节日市场专项整顿大检查。1995年,由红兴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分片联检,在曙光农场检查经销店30余家和物资科、加油站等单位,检查商品200余种,发现过期商品100余种(已销毁),三无产品、标识不全、无中文标志及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60件等,共计罚款900元。
  1997年,农场技术监督科与农场工商局联合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印制《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手册200册,发放到场内批发零售商店164家,进行了一次普遍的法律宣传;发放《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单1 000份,书写标语50余条,并设立曝光台、投诉台等,当场烧毁不合格商品 200余件。各项宣传治劣活动的开展,使经商者了解了有关法规,自觉依法经销合乎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使消费者了解了有关商品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知道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使质量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1998年2月 10日,按上级紧急通知,质量技术监督科与工商局联合行动,查处山西假酒案,在农场电视台、宣传部的协助下,向职工群众及时公布了假酒品牌、产地。对农场61家经销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查出山西假酒26箱(已销毁),顺利完成了任务,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当年在评比“质量信得过”单位活动中,经红兴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后,农场有 4家国有企业物资公司、粮油加工厂、兴隆水泥厂、昕鑫水泥厂被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质量信得过”单位称号,8家私营业户被红兴隆质量技术监督局评为 “质量信得过”单位。截止2000年,共进行节日市场专项整顿大检查20余次,结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5次。通过多次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有效地净化了农场消费市场,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了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鉴别假冒伪劣商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