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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标准化监督

第二节 标准化监督



                 第二节 标准化监督
  一、工业产品标准化
  农场质量技术监督科在开展标准化工作中,首先解决辖区内企业无标准生产问题。1997~1998年,先后为粮油加工厂的豆油,饮料公司的“身宝可乐”饮料,劳动服务公司生产的糕点等产品办理了准产证,并相继为粮油加工厂、饮料公司、制酒厂等16家企业的产品办理了标准登记注册。截止2000年,共为农场31家不同所有制企业办理并核发了《产品执行标准注册登记证》,在农场范围内工业企业都能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杜绝了无标准生产。
  二、农业标准化
  兴办家庭农场农业机械转让到户以后,农场在跨队、跨区作业中,引起了一系列质量纠纷。农场决定将农业机械作业标准纳入法制管理轨道。1998年8月6日,由技术监督部门牵头,会同农机科、农业科和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等技术人员,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要求,制定了黑龙江省曙光农场农业标准——《农机田间作业技术规程》(Q/HSN001—1999),对农机作业要求、验收做了详细规定,规程共62项110条。并于1999年3月,正式在农垦质量技术监督局首家以农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备案。此标准的实施加强了曙光农场农机田间作业标准化管理,实现了全面积、全作物、全过程的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