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商管理 第一节 工商管理
一、国有企业管理
1986年,农场工商企业有61户被纳入工商管理范围,按照法律程序对这些企业进行了审核登记、发照、建档、监督、报表等工作。
1988年12月初,曙光工商管理局为7家企业进行了经济合同监证,标的额为9.8万元。当年12月15日,农场粮油加工厂被定为国家三级企业,按企业晋级有关程序,完成了各项工作,并注册登记。
1990年 4月,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农场所有公司进行清理整顿,经工商管理部门对各类公司经营状况逐一清查并上报,红管局根据第一批清理情况批示外贸公司变为外贸收购站,当年8月(第二批整顿),根据局清字[1990]1号文件批复,原农场商业公司变更为商业科,保留建筑公司、种子公司、农垦身宝可乐公司等三个公司,并协助进行了整章、建制及上报工作。1992年,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法制教育,受教育者50人次,提高了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1998年以后,农场工商运建服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展开,个体私营经济超常规发展。截止2000年,纳入工商管理的国有企业由1986年的61户减少到 15户(包括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其中法人由15户减少到7户,营业单位由46户减少到8户。
企业登记注册情况对比表
(2000年)
表4—22 单位:户
二、商标注册
1986年12月和1992年12月,曙光农场工商局先后为2家企业、3类产品向商标局申请了商品商标注册,获批准,取得商标专用权。(一)黑龙江省农垦参宝(1988年改身宝)饮料公司,注册商标分别是“桦曙”和“奇宝”,行使商品分别是酒、清凉饮料和汽水、可乐。注册有效期分别为1986年12月30日~1996年12月29日和1990年1月20日~2000年1月19日。(二)黑龙江省曙光农场乳品厂,注册商标“鹤航”,行使商品为豆乳粉。注册有效期为1992年12月10日~2002年12月9日(1997年停产后注销)。
三、个体工商户管理
1983年,农场个体经济开始起步,由小手工作坊、小餐馆、小食杂店、小修理部 (修鞋、补带),发展到个体饮料厂、修理部等。据1986年统计,纳入工商管理的 80户中,手工业15户,商业47户,修理业10户和饮食、修缮、服务业等 8户;从业人员104人,注册资金 20.5万元。1988年 4月,农场制定并印发了曙字[1988]33号文件,放宽了个体户开业条件和经营范围,加强了工商管理部门的全方位服务。之后,农场个体经济进入发展阶段。1989年 5月,农场工商管理部门完成了全国统一发放新执照工作,持新执照个体户共 171户,占应换新执照个体工商户总数的98%。
1995年4月,曙光农场工商管理局实现了 “三个零”的突破:一是对原集体企业“曙光粮贸经销部”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企业性质的转变,注销了原集体企业执照,核准了第一家私营企业并登记。二是对第一家养殖大户陈树山养鸡场进行了工商注册。三是对首家电话亭进行了登记。
1998年开始,农场工商管理局与交通科联合现场办公,为个体运输户落户车办理转籍、办照手续,为个体运输户提供了便利。截止2000年,纳入工商管理的个体工商户 214户,从业人员281人,注册资金335.20万元。分别是1986年个体工商从业户数和注册资金的2.7倍和16.7倍。
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23 单位:户 人 千元
续表4—23
个体工商户登记统计表
(1996~2000年)
表4—24
四、对违法违章工商户处理
1992年8月29至9月16日,依照红兴隆管局打假扫劣办公室统一部署,工商部门对14个商业零售单位进行了大检查,共查出假冒商品4种、过期食品6种、劣质产品15种、无证产品12种,总价值12 000元,全部进行了没收及销毁。1996年2月3日,根据举报先后依法对假烟销售商一次性罚款1 200元;依法对无照私卖复合肥个体经销商进行了处罚,查封了 9.75吨肥料。当年9月,曙光工商局与桦南县工商局联合办案,处罚了一起非法传销案件。1998年2月10日,根据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工商分局传真《关于打击山西假酒的通知》精神,曙光工商局与农场技术监督部门联合行动整顿酒类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收缴山西假酒26箱并销毁。1999年 2月,农场工商部门根据农垦总局1998年10月召开的关于粮食管理的电话会议精神,处理了依兰县粮商非法收购(未完成合同指标前)水稻一案,对其罚款3 200元,扣粮 47袋,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截止2000年,曙光工商局共查出个体工商户各类违法违章案件40余起,共罚款及没收物品折合人民币6万元。
五、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6年7月 15日,农场召开了“个体劳动者协会”(以下简称劳协)和“职工物价监督站”成立大会,桦南县工商局、物价局、税务局、计量局等领导应邀到会祝贺,农场领导出席了大会并讲话,个体工商户参加了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劳协组织。1990年 4月30日,由劳协组织两位饭店业主杨桂英、王振轩参加了管局劳协在双鸭山农场举办的餐饮业技术考评,均获得三级烹调师资格证书。1991年5月7日,农场召开了个体劳动者文明表彰暨劳协换届大会,红兴隆农垦工商分局局长齐茂元、副局长杨奎星到会并讲话。大会表彰奖励了1988年至1990年度管局级个体劳动者先进个人13人次;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劳协委员会,主任关士元,委员有周鸢飞等8人。当年8月,劳协向个体工商户发出为灾区和农场受灾单位“送爱心”捐款的号召,得到会员的积极响应,共捐款3200元。1993年 4月,根据红兴隆农垦工商局的普法学习计划,农场工商局本着自学为主、重点辅导、落实责任、评比考核的原则,至 9月完成了《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任务。通过学习,提高了个体户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1997年 1月,曙光工商局劳协走访了贫困个体户和经营户,召开了文艺晚会、座谈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增强了个体工商户的向心力和凝聚力。1998年 7月23日,红兴隆分局工商局劳协组织各农场个体户参加“三五”普法知识竞赛,农场参加竞赛的个体户代表队闯入了决赛,并获得第二名。农场劳协组织个体工商户多次参加红管局组织的发展个体经济讨论会,撰写的《促进曙光农场个体经济发展的几点措施》等两篇论文获奖。截止2000年,农场劳协有计划地对个体户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十余次(包括电视讲座),受到管局奖励的先进个体劳动者25人次。劳协活动异常活跃,提高了个体工商户的觉悟,增强了依法经营的观念,维护了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保护了正常经营。
六、市场管理
1986年7月5日,农场农贸市场顺利竣工,并举行开市典礼。该市场占地面积 400平方米,上有顶棚,由农场投资 8万元历时一年建成的。它的投入使用为个体商贩提供了交易场地并方便了群众。
1993年7月2日,曙光商品交易大集开市,每周星期五为大集日。开市当日,参加交易人数近千人,交易额达3万元,活跃了市场。1993年,根据黑政发 [1992]20号文件和总局、红管局相继下发的文件精神,曙光农场严格了生猪统一、集中、定点屠宰管理,畜牧管理部门负责从购猪、屠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防疫监督工作,畜牧科、工商、卫生防疫、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了肉食市场管理小组,加强了从生猪屠宰到熟食销售各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控制了病猪的生熟肉进入市场。
1995年9月1日,在大集上查处冒充妮姑售假药案件中,没收欺骗广告30张,标有“少林寺32代弟子释行峰”的名片50张,“少林秘方”假药38瓶,收缴了销售款40元。
1996年5月3日,大集日,根据国工商字 [1995]109号文件《关于对市场正在销售的邱氏鼠药予以没收和销毁的通知》,没收了邱氏液体鼠药1 000余支,固体鼠药 63盒,并销毁。1997年5月3日,农场工商局与桦南县计量局合作完成了推行台秤取销杆秤的任务。
1999年 3月11日,工商管理局与农场技术监督局联合行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共收缴劣质商品价值3 000元,全部销毁。2000年4月13日,曙光农场工商局与防疫站联合对集贸市场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馒头及烧烤(肉、鸡)等业户进行了清理整顿。
1986年至2000年,农场工商部门,共查处市场违法案件46起,均依法进行了处罚,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