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统战工作
第五节 统战工作
第五节 统战工作
1986年以后,农场统战工作一直由党委宣传部主管,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为做好统战工作,曙光农场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统战工作的法律、法规,积极落实统战政策,倡导统战对象积极参加农场的经济建设,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宗教信仰自由。
一、统战对象
曙光农场的统战对象包括归侨、台胞、台属、侨眷、辽沈战役起义投诚人员,宗教人士等。截止2000年,全场共有统战对象457人,其中辽沈战役起义投诚人员41人,归侨 8人(韩国、朝鲜6人,缅甸1人,印尼1人),台胞1人,台属1人,侨眷64人(日本11人,泰国4人,美国11人,前苏联13人,印尼4人,朝鲜和韩国13人,加拿大8人),港澳眷属43人,少数民族 299人(蒙古族23人,回族7人,壮族9人,土家族8人,朝鲜族84人,满族164人,畬族4人)。少数民族人口多数是建场初期的转业官兵、支边青年或投亲靠友而来的,部分满族是当地原居住者。
二、落实政策
1991年开始,经上报红兴隆管理局批准,对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港澳眷属发给归侨侨眷证书。
1997年,对于15名投诚起义人员落实政策,提高待遇,视退休前的干部为建国前参加工作,视退休前工人为建国前参加工作工人。其中有8名投诚人员补了退休金(1997年1月~12月),总计为1 283.60元。有3名投诚人员退休生活费达到退休前原工资的100%。
为扶持统战对象尽快富起来, 除对困难者给予补助外, 1998年还给侨属刘正山无息贷款4000元,鼓励和支持他开办饮料厂。给予侨眷丁玉山申办了侨属企业证,落实了优惠政策。宣传部还组织召开统战对象座谈会,举办学习班,学习传达了1993年11月江泽民、李瑞环、王兆国在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上的讲话,王兆国1996年在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上讲话,还有农总党统字[1996]1号文件 《统战工作要点》。组织宗教人员学习传达了李瑞环同志在与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问题研讨班学员座谈时的讲话。
三、宗教与教会
曙光农场宗教活动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桦南县城及附近村屯传入,初期场内信奉宗教人员到外地参加活动,后来由场外信教人员来场部进行指导宗教活动。1991年,全场共有99人参加宗教活动,二队和四队参加各20多人。1993年4月,全场宗教活动场所有4处,其地点均在个人家。2000年 ,全场信教人数共104人,在参加活动的人员中29岁以下的有 6人,30~49岁的有34人,50岁以上的有64人。从文化结构看;大专文化1人,中专文化1人,高中文化12人,初中文化20人,小学文化19人,小学以下文化51人。从职业上看,干部 1人,退休工人6人,家属96人,学生1人。从性别上看,男性9人,女性95人。
宗教活动频繁。一般每周一、三、五、日晚6点半到8点,进行集体活动。活动内容有:祈祷、唱经歌、唱灵歌、讲经等。
1993年,根据 《黑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对全场宗教活动进行了整顿, 依据《管理办法》和宗教政策,于同年8月取缔了非法的“新约教会”。
1998年11月,农场只有一处宗教活动场所,即“曙光中心教会”,有固定场所,房屋面积120平方米,教职人员7人,信教人员130人,其中女性120人,男性10人,70岁以下 123人,30岁以下7人,有工作岗位的8人。当年对教会做了暂缓登记,组织教会负责人参加了1998~1999年总局举办的宗教人员培训班,教会财会人员参加了2000年总局举办的宗教会计学习班,农场还进行了宗教冬训。
“法轮功”是反科学、反人类的邪教组织,在李洪志的“真、善、忍”一套骗术迷惑下,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为了强身健体盲目地误入了“法轮功”的歧途。开始,在场部“法轮功”习练者有3~4人,逐渐发展到 112人,分布在场部和三队、七队等地。1999年,国家公安部发出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决定后,全场“法轮功”习练者,经过农场党委、政法部门的积极工作,解散了组织,主动交出了“法轮功”书籍、录音、录像挂图等。经过宣传教育,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认识了“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彻底与其决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