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信访机构

第一节 信访机构



                   第一节 信访机构
  从1986年开始,信访办设在机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信访办主任,设1 名副主任,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工作。1993年10月,成立了民政局,信访办与民政局合署办公,设信访办副主任1名,民政局工作人员兼职信访员。1996年4月,信访办再次归属农场办公室。
  1997年 4月,农场机关机构改革,信访办又划归民政局,主任由民政局长杨振国兼任,配备信访办副主任1人,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工作。
  为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1990年起农场建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农场场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各科室由科长分管信访工作,各基层单位成立信访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信访小组长,挑选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办事公道、身体健康的3~4人为组员,建立了信访网络。
  根据总局信访办信字 [1993]3号文件精神和红兴隆管局1993年信访工作要点要求,建立和完善各级信访网络,各基层单位工会主席兼职信访员。
  1996年开始,农场领导抓分管科室和部门,各科室分别负责各生产队和企业、事业单位,各单位的党支部负责各家各户,自上而下建立健全较严密的信访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