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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监所检察

第三节 监所检察



                 第三节 监所检察
  曙光检察室对辖区内管制、拘役、判缓、假释、保外就医 5种人员的监改情况进行监督和考察,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制和帮教组织、帮教措施,对重点单位监外执行人员重点进行监督教育,宣传法律,累计考察 5种人员12人次。对免诉人员建立帮教组织、落实帮教措施,不定期地考察回访,促进他们悔过自新,使监外执行人员在社会上得到有效地监督和改造,无一人重新犯罪,促进了农场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