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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普法教育

第一节 普法教育



                   第一节 普法教育
  1986年至1990年为“一五”普法期,普及法律教育对象是农场干部、职工、家属,全场有6 000余人参加法律法规学习。 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刑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食品卫生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十法一条例。农场司法办下发了学习用书,对普法教育的学习效果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验收,合格率达 99%。在“一五”普法教育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1990年,曙光农场被黑龙江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普法先进集体标兵”称号。司法助理员佟国良被评为“黑龙江省普法工作先进工作者”和“农垦总局普法工作先进工作者”。
  1991年至1995年为“二五”普法期,普法对象是农场各级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中学的在校学生。普法内容是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如《宪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国徽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关于禁毒的决定》等13部法律法规。农场司法科每年利用冬闲时间举办普法骨干学习班,培养普法教育骨干队伍。5年间共举办5期普法骨干学习班,培养普法骨干 264人。“二五”普法期间,农场司法科被红兴隆分局党委授予“普法工作先进标兵”称号。司法助理于建华被红兴隆分局党委授予“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标兵”称号。
  1996年至2000年为“三五”普法期,普法对象是农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青少年。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宪法和与公民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农场司法科购买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三五普法职工读本》、《执法人员必读》等普法学习用书,下发到学员手中。举办普法骨干学习班4期,培训普法骨干320人,全场 468名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和专业法培训,圆满地完成了“三五”普法工作。通过普法教育,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于建华被总局、总局党委授予“三五”普法、依法治垦优秀“三员”,被管局、管局党委授予“三五”普法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