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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创建文明户

第二节 创建文明户



                 第二节 创建文明户
  曙光农场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开展了“五好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并制定了“队规民约”,从而建立了良好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新事新办、文明向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80年代前期,农场制定的 “队规民约”,经职工大会讨论后公布实施。生产队 (厂)都把“队规民约”写在钢板上,立在街道醒目之处。80年代末,“队(厂)规民约”以劳动致富、解放思想、婆媳和睦、邻里团结、尊章守法、学雷锋做好事为内容。到了90年代充实了科技致富等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爱国爱场、以场为家,遵守公德、遵纪守法,帮助他人、团结互助,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勤俭持家、劳动致富,公共财产、人人爱护,讲究卫生、绿化环境,室内整洁、室外干净,婚丧嫁娶、从简节约,计划生育、切切牢记,语言文明、诚信礼貌,破除迷信、讲究科学。
  1988年,农场开始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和文明家庭。当年评选出文明家庭89户,并对成绩突出的家庭通过电视进行宣传。进入“八五”期间,农场开始评选“五好文明家庭”。主要内容是: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步、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好。1999年,农场工会女工部配合宣传部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000年,首先在场直地区开展。 具体做法是:场直地区共有五个居民委,1 200余户。根据居委会平时了解及掌握的情况进行提名, 群众评议,街道办进行初评,然后报农场党委批准。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内容是:(1)“五爱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农场,爱岗位; (2)“文化星”:积极参加政治、科学文化学习,无文盲,参加健康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科学教育子女,保证适龄儿童入学; (3)“科技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自觉应用新技术进行种植和养殖业生产,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4)“致富星”:勤劳致富,家庭年人均收入5 000元以上,居住面积人均 15平方米以上,并帮扶贫困户共同致富; (5)“法纪星”:遵纪守法,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敢于同不良社会现象作斗争,家庭成员无违法行为; (6)“新风星”:相信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看、不传播黄色录像、书刊等,见义勇为,爱护公物,婚丧节俭; (7)“团结星”:尊老爱幼,敬老养老,夫妻和睦,互敬互爱,邻里团结,互相帮助; (8)“计生星”: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 (9)“勤俭星”:艰苦创业,勤俭持家,不铺张浪费,家庭经济管理有方,不超前消费;(10)“环卫星”:室内、外整洁干净,家禽、家畜圈养,房前屋后种花栽树,环境优美,柴草杂物堆放有序。
  当年达到“十星级文明家庭”的分别是:马振国、蔡子峰、王新贵、于洪全、张永生、马贵峰、雍兴顺、王光辉、李公民、穆清林、石井山,共计11户。农场在俱乐部门前广场召开群众大会,为被评选上的文明户的家庭成员代表佩带红花和颁发“十星级文明家庭”标牌,大力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