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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小康队建设

第四节 小康队建设



                 第四节 小康队建设
  根据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农场于1994年4月1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小康带头队建设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农业,使职工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1995年,农场印发了《曙光农场1995年下半年小康队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小康队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组长于生,副组长董玉芳、刘军、袁绍民,成员有庞莉等15人。农场提出的小康队标准是:1.人均收入2 000元;2.人均家庭纯财产4 000元;3.人均砖瓦房居住面积15平方米;4.高中教育普及率85%;5.卫生自来水入户率95%;6.有三室两场设施;7.无计划外生育。当年七队、十一队、十五队达到了小康队标准。
  为了在农场掀起奔小康高潮,农场于1995年3月9日召开了翻两番奔小康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党委书记于生在会上作了题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顺利实现翻番奔小康搞好服务》的报告,总结了奔小康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今后继续奔小康的思路和奋斗目标:到1999年全场要建成 3个小康队,20世纪末全部建成小康队。为实现这一目标,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1999年5月27日,曙光农场党委办公室党办发[1999]7号文件印发了《曙光农场1999年小康队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建小康队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总局、分局两级党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适应市场经济规律,抢抓机遇,创高效农业,提高两个文明建设水平,力争按期完成总局党委下达的小康队建设目标。当年,经验收检查,四队、九队、十队为小康队。
  2000年,农场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1998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农场经济总体发展思路》。文件指出,要以长期稳定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在粮食销售价格低迷、职工种地积极性不高、种地难的情况下,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三讲促三创”的基础上,实施六大工程,即:素质工程、凝聚工程、安全工程、拼搏工程、形象工程、繁荣工程,做到降低费用、节本降耗、提质增收,为北大荒二次开发,翻番奔小康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