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章下序
第三章 民政
章下序
1993年前,农场民政工作由武装部代管。1993年10月,农场成立民政局,主要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拥军优属、居民自治、老龄事业、婚姻殡葬、抚恤安置、扶贫助残、民间组织管理、孤儿收养、社区服务、救灾救济、信访接待和收容遣送等工作。1998年,根据国家规定,增加了居民低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