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总局级以上劳模
第二节 总局级以上劳模
张 白 葵
张白葵,女,黑龙江省依兰县人,1956年 7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74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农场水利工程队出纳员、水利二队副指导员,农场公安分局户籍员、会计、档案员、文秘、政保股长等职。
她在公安战线工作兢兢业业,身兼数职,不畏艰辛,勇挑重担,脚踏实地、默默无闻地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他严格要求自己,宽以待人,坚持正义,坚持原则,拒礼拒贿 190余次,为群众做好事80余件,深受全场职工群众好评,为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人民警察好形象做出了积极努力,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尊敬。她被红管局政法委授予“政法战线双十佳民警”称号,曾多次被评为农场先进生产者、优秀共产党员。1987~1990年连续 4年被评为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先进工作者,1990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1990、1991年被评为农场先进工作者,受到总局公安局通令嘉奖。1992年被评为红管局公安系统先进工作者。1994年被红管局党委授予“标兵民警”称号。1995年被评为农场优秀党员,被管局党委评为标兵民警。1995年被省农场总局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任 孟 传
任孟传,河南省平顶山市人,1944年出生,高中文化,中共党员,1958年参加工作。历任农场牧场、畜牧场、二队工人。1960年 4月至11月在佳木斯发电厂电力学校进修。1982年任十一队会计,1989年任十一队队长。
他在担任十一队队长的10年间,以埋头苦干、舍命救一方百姓的高贵精神品质,以他为政清廉、众口皆碑的优秀人格形象,以他脚踏实地、扎实、务实、求实的工作作风,带领十一队干部职工,把一个全场最穷最破最落后的生产队变成全场最富最美最先进的生产队,首批进入总局文明队标兵、分局小康队行列。自他任队长之始,就带领全队职工大力开发旱改水,仅用4年时间就使十一队6 000亩耕地全部改成水田,并全面推广新科技的“六化”标准作业,使十一队的水田上档次、上规模、上标准,平均亩单产600公斤,总产4 200吨,是10年前平均单产几十公斤、总产300吨以下的10倍和15倍,由10年前每年亏损30多万元到实行利润150多万元。他善于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治理脏、乱、差活动中三年迈出三大步,彻底改变了十一队的面貌。红兴隆分局多次在十一队召开现场会,参观十一队标准化水田和优美的环境建设,称赞十一队是“双一流”生产队。这些成绩是他用全部心血换来的,他是全场干部职工公认的清正廉洁的好干部。1994年被红兴隆分局评为先进生产者,被农场总局工会评为“北大荒好职工标兵”,1995年、1997年被红兴隆分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6~1998年连续三年被农场评为先进生产者,1999年被省农垦总局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苏 立 田
苏立田,黑龙江省桦南县人,1961年11月出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红兴隆农业技术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同年 7月任曙光农场一队畜牧技术员。1985年后历任曙光农场种畜场技术员、副场长、场长。1994年通过竞争中标,承包了曙光农场种猪场。
在承包经营种猪场的过程中,努力学习市场经济理论,靠规模、重科技、凭信息,闯出一条科学养猪新路,为全场猪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为农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本人也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承包之初,种猪场有6栋猪舍,其中有 3栋2 410平方米已成危房不能养猪,其余面积不足1 000平方米。猪场存栏母猪90多头,基础公猪 10头,育肥猪 100多头。这种规模和条件难以适应当年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此情况下,他解放思想,勇于开拓,5年投资 40多万元,维修和改建猪舍2 560平方米,房舍面积达到6 500平方米,基础母猪发展到500多头,基础公猪发展20头,年出栏仔猪2 300多头,年出栏肥猪2 400多头。1997年创历史最高效益水平,年获利 100多万元。在猪场的发展过程中,他十分重视科技含量与市场的有机结合,采取科学杂交组合,建立起三元瘦肉型商品仔猪和肥猪基地。由于新品种生产力高,产仔多,抗病力强,瘦肉率高,其仔猪远销到北京、大连、吉林、辽宁等省市,肥猪占领了七台河、鸡西、牡丹江、佳木斯等市场。与此同时他还致力于综合发展和新项目开发,连续两年在猪舍中试验养鸡获得成功,提高了房舍利用率和员工的工作效率,减少开支,提高效益。1998年他被总局授予“星火带头人”称号。1994年荣获管局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1998年荣获分局级、农场级科技示范户称号,并被总局授予“星火带头人”称号。1999年荣获管局级十佳青年称号,并被省农垦总局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罗 世 钰
罗世钰,女,贵州省安龙县人,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1978年参加工作。1978年任农场中学教师,1979年至1993年任农场中学团总支副书记、书记。1994年至1995年任中学政教室主任,1996年至2000年任中学党支部书记。由于她在教育战线的辛勤耕耘,1985年被红兴隆管局授予优秀青年教师称号,1987年被省农场总局评为优秀学校团干部,1991年、1994年两次被管局评为优秀高考辅导教师,1995年被管局评为自学成材先进个人,1997年被分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1999年被省农垦总局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张 良 猷
张良猷,湖南韶山人,1932年11月生,中共党员。1958年随转业官兵来农场,先后当过农工,任过农业科学试验站站长。1978年 1月在曙光农场工作期间出席省首届科学大会,并被中共黑龙江省委授予全省科技战线先进工作者称号,根据有关文件省总工会出证享受省劳模待遇。张良猷曾被省农场总局授予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1980年3月荣获总局科技成果二等奖。
他在曙光农场科研站工作期间,从1972年开始与合江农科所协作,进行了赤眼蜂防治玉米螟等农业害虫的生物防治试验应用研究。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为了适应农场大面积生产的要求,调查发现了当地野生的生命力较强的蜂种,并对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了研究和描绘,因地制宜地采用冰筒、冰窖等土办法,代替冰箱和冷库等洋设备进行蜂种和蜂卡的冷藏保活;田间放蜂时,研究出用竹签将蜂卡别在玉米叶(卷成筒状)上的方法,既简易又省工、又安全、防雨、防晒。通过几年努力,使这项新技术在曙光农场全部玉米地里应用,取得显著的防治玉米螟的效果。之后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在黑龙江垦区推广应用。在总局科技处的支持下,总结几年成果,编印了《应用赤眼蜂防治玉米螟》一书,农业部农垦局将其分发到全国农垦系统参考。1978年经省农学会推荐,出席中国农学会全国农业学术讨论会。他撰写的《我场是怎样开展育蜂治虫的》、《应用赤眼峰防治害虫》、《利用赤眼峰的滞育特性提高蜂种越冬存活率》等21篇论文,分别发表于《北大荒农业》、《北方地区化学除草生物防治现场会资料》等和参加全国农业学术讨论会交流。
林 义
林义,黑龙江省依兰县人,1931年7月出生,初中文化,1950年参加工作,195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农机工程师。1953年任农场三队驾驶员,1958年任二队机务队长,1962年任三队机务队长,1981年任农场物资科主任。1957~1959年连续 3年获农场先进生产者称号。1960年出席总局群英会、省群英会,荣获总局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称号。
他参加工作后,在桦南机械农场受过技术训练两个半月,1951年受过一个半月的技术训练。在工作中,他努力学习农机专业知识,能较好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如小麦脱粒时他负责总体工作,使机械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天不亮就起来搬脱谷机,提前做好工作准备,以保证不影响脱谷进度。工作经常起早贪黑,精心保养车辆,大胆培养助手,使助手都能熟练掌握热特拖拉机的驾驶技术。他所在的机车组,对机车维修保养细心,延长一个大修间距。机车出勤率、利用率、工效高,田间作业超额完成任务。1956年他驾驶的S6联合收割机,在收割大豆作业中创高效,日效50多公顷,而一般收割机只有20多公顷。送粮时起早烤车,把送粮车提前准备好,及时将粮食交往桦南粮库。他在任物资科主任期间,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从不耽误基层连队领料,工作管理井然有序,多次受到农场领导及物资科科长的表扬。
司 光 福
司光福,江苏省沛县人,1932年 1月出生,1954年参加工作。开始在黑龙江省林口青山采石场任工人,1956年调到曙光农场五队,先后任工人、司务长,1973年 6月调农场水泥厂任司务长。1978年起连续三年被农场评为先进生产者。1960年 1月被合江农垦总局评为1959年度总局级劳动模范。
他在担任食堂管理员期间,对工作认真负责,善于钻研,为了更好地做好管理工作,勤学苦练打算盘。他工作任劳任怨,依靠群众,想尽一切办法调动炊事员的工作积极性。他吃苦耐劳,主动深入到食堂参加劳动,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领职工自建猪舍,积极发展食堂副业,改善了职工生活。他虚心学习外地经验,搞好食堂当日核算,每天坚持此项工作,常年坚持五日食谱,有计划地安排职工生活,受到职工的称赞。
王 恩 民
王恩民,河南省洛阳市人,1930年 3月出生,中共党员,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部队曾荣立三等功三次,并多次受到通令嘉奖。1958年同十万转业官兵到北大荒曙光农场。到农场后,历任第三生产队队长、党支部书记,1969年调任生产建设兵团31团副参谋长。1970年9月30日,因多年忘我工作,劳累成疾,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去逝,年仅40岁。
王恩民热爱农垦事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以身作则、艰苦朴素,保持了革命军队的光荣传统。在担任生产队领导期间,以队为家,使生产队的经营水平得到提高。曾被评为县、省模范复转军人,场局先进工作者,被称为“模范队长”。
果 岩 发
果岩发,河北省秦皇岛市人,1928年7月出生,1951年参加工作,1976年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农艺师。历任孟家岗农场农工、农业科学员,曙光农场种子田技术员,1954年任曙光农场第六生产队副队长、技术员,1971年任第二生产队农业技术员,1972年任二连副连长,1976年任十五队队长兼党支部书记,1984年调劳动服务公司。1986年退休。
1969~1977年先后评为先进工作者 4次。1978年被曙光农场党委评为好党员,1986年被评为队级优秀党员,1981年、1982年被红兴隆农管局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81年被农场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他作为农业工程技术员,对工作认真负责,经常深入现场,哪里工作繁重到哪里去,尽力完成所担当的工作任务。工作有计划,尤其是工作质量检查和各种技术操作都是事先制定计划,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时提出有关农业技术措施意见,以便改进工作,保证完成全年任务工作计划。工作中能接受新事物,特别是在各种新技术实验中,不怕困难,不怕失败,工作细致认真,在执行技术措施方面,没有发生过差错。他担任十五队队长以后,大胆管理,特别是在经济改革过程中,能够带领十五队职工广开生产门路,大搞多种经营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在其担任队长期间,十五队亏损变为连年盈利。他任队长兼党支部书记期间,十五队党支部一直被评为农场、管局先进党支部。在经营管理方面,除对现有土地加强管理外,还大力发展劳务输出,主要是利用队里的现有设备到农村翻地、播种、收割等,利用掌握农村玉米歉收没留种的信息,把饲料玉米清选晒干作为种子卖到农村,收入 1万多元。在劳务输出方面,1981~1984年每年都增加收入2~4万元。他把严重亏损的十五队带进了盈利先进队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