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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

1991年


                    1991年
  1月31日 王宝泰任农场党委副书记。
  3月1日 刘向东任农场场长。
  3月10日 十队房红军荣获管理局党委和管理局联合授予的 “十大杰出人物”称号。同时荣获管理局首届“十杰青年”称号。
  3月21日 农场取消了队办的23所小学,实现了集中办小学的目标。
  3月29日 姜春义任农场副场长。
  4月3日 农场举办小学教学楼落成典礼,管理局党委书记穆玉盛、教育局副局长陈光明亲临大会,八五三农场、饶河农场领导及教委也到场参加了典礼。
  4月15日 农场成立商业批发站,三级批发站与商店合一,为副科级经济实体。
  5月 17日 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表彰会上,红旗岭人民法庭被评为文明法庭标兵,这是全垦区法院系统惟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6月5~7日 农场召开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 136人,列席代表5人,特邀代表5人。
  6月12日 管理局党委批复红旗岭农场第五届委员会由10人组成,胡怀亮任书记。
  6月15日 夏令时19时 15分~30分,一队、二队、七队、十六队、十七队降雹,地面冰雹厚度达10厘米,雨量超过50毫米。农作物受灾严重,受灾面积达38 148亩。
  7月31日 进入7月份以来,红旗岭连续降雨,特别是7月29日至31日,降雨129毫米,造成山洪暴发,11万亩农田被淹绝产,其他部分作物均有较大程度的减产,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 200万元。
  8月27日 农场给范作善等53人奖励晋升一级工资,从1月1日起薪。
  9月10日 农场汽车队被评为总局级文明单位。
  11月11日 由于受灾,农场职工已 5个月没领到工资,全场多数生产队亏损,只有十队盈利2 000元、十一队盈利1 500元,全场奋起抗灾自救。
  12月1日 黑龙江省政府授予红旗岭农场“改善办学条件先进单位”称号。
  12月30日 管理局党委和管理局联合作出决定,授予红旗岭农场“抗洪抢险先进农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