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确立双层经营体制
第二节 确立双层经营体制
第二节 确立双层经营体制
双层经营体制是农业改革的重要标志。职工家庭农场是在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农场中的一个基层经营层次,是在国营农场领导下,以户为单位,实行家庭经营、定额上交、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大农场套小农场,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它同农场在行政上是隶属关系,在经济上是合同关系。它必须接受农场的计划指标,按合同规定上交产品、承担费用、向国家交纳税金。双层经营体制打破了吃大锅饭的局面,有利于调动职工应用科学技术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在保证国家多得的前提下,不断增加职工的家庭收入,使农场、生产队和职工家庭快速富裕起来,从根本上改变国营农场“一死二穷”的局面。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双层经营体制也在不断稳定和完善,家庭农场对土地由承包经营过渡为租赁经营,为农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