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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农机管理体制改革

第六节 农机管理体制改革


   
               第六节 农机管理体制改革
  为了更好地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促进农机改革事业的发展,适应市场的需要,从1996年起,农场进一步对农机管理体制进行了更彻底的改革。
  一、农机所有制改革
  农机所有制变为私有制。农场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机工人的劳动热情,使职工尽快富起来,经过认真论证,经农场领导、专业部门、基层负责人积极工作,利用转账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1996年11月8日开始,到年底决算前,将农场价值811万元农机具固定资产作价转卖给个人经营。从此,农场的所有机械全部变为私有制。同时,电焊、烘炉、材料、油料、修理、农具厂管理一并转让或承包给个人。
  二、管理体制改革
  过去的农场农机科队伍一度比较庞大,人员达到 6人以上,对全场所有农机进行管理和服务,甚至配备了一台维修工程车。改革后,农机科包括农场监理所在内只配备 3人,对全场所有农机进行管理、指导新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由过去的管理型变为管理服务型。
  三、农机结构改革
  通过体制改革,种植结构发生了变化。从2000年开始,农场为了改变十年九涝的局面,大面积旱改水,彻底达到以稻治涝的目的。随着种植业结构的变化,农业机械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过去的以旱田机械为主发展为水田机械为主。机械保有量由1996年的 4 072台套发展为2005年的6 100台套。
  四、中央的惠民政策促进了农业机械的发展
  从2003年以来,中央不断出台政策对农业机械给予了适当的补贴,职工利用补贴政策大量购进机械,促进了农场经济发展,使农场职工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
  2003~2005年,农场职工利用补贴政策和个人投入购买各种机械760台,价值1 944万元,年平均亩投入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