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二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二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985~2000年,农场组织部、在干部人事管理上,人事科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进行了三次较大幅度改革,基本建立起了动态的干部任用和管理体系。
1.1985年,农场在人事制度方面,根据中央的要求,废除了干部终身制,打破铁饭碗,实行干部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调。把下放干部管理权限作为工作重点,由过去农场直接管理的队伍干部改为下管至副科级以上干部。这一举措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下了基础。
2.1988下半年,农场工商运建服企业进行改革,其主要内容一是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全面推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在承包和租赁企业中,进一步扩大企业用人自主权,由企业自主任用副职和企业技术干部。二是在干部任用机制上,引入竞争上岗机制,到1990年 3月多数工商运建服企业都以公开招标选聘的形式产生企业法人代表,与此同时在全场范围内开始推行干部聘任、聘用制和任期合同制,人事科给每位上岗干部颁发了聘任聘用证书。
3.1993年1月,农场进行第二次大幅度机构改革,其主要任务是:(1)转换经营机制,施行企业断奶,自负盈亏,直接推向市场。先后出台了减少行政命令干预、取消对企业的计划保护指标、把干部管理权限放到最低限度等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政策。 (2)转变机关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小机关大服务,机关由原先的36个科室撤并为26个。有名无实、失去职能作用的、职能部门相近的科室进行了合并,兼有行政和经营双重职能的科室从机关分离,成立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减少行政管理人员,压缩管理费开支。改革中,将农场机关301人减少到128人,管理费由上年的298万元压缩到 138万元,降低近三分之一。(3)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打破干部职务终身制,实现干部招标竞争上岗。(4)为实现干部的新老交替,农场规定凡男年满 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单位主管领导和机关干部,原则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退居二线,退居二线后除奖金外,其他生活待遇不变。通过改革,一套市场经济需要的干部队伍体制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