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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防疫

第七节 防疫



                 第七节 防  疫
  1989年起,农场疫病防治工作统一由兽医站负责,农场大部分生产队配有兽医卫生防疫员。1993年,农场兽医站解体,有个人经营的兽药饲料店两个,全场兽医防疫及治疗工作由畜牧科负责。由于采取了“预防为主,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照兽医卫生法规,积极防疫,强化管理。一是定时给家禽注射疫苗和随时补针相结合,尤其是对口蹄疫和禽流感的免疫,做到了“队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二是加强对流行性疫病防疫管理。1993年为保证全厂职工吃上“放心肉”,防止病害肉流入市场,农场建立了集中屠宰场,实现了集中屠宰,到点检疫,分散经营。屠宰场每年屠宰量达到 1 500头(只)以上,杜绝了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使农场多年来没有畜禽传染病发生。
  1994年,在原兽医站旧址成立了生猪定点屠宰点,场部地区和市场肉贩的生猪全部实行定点屠宰,到点检疫,防止了病害肉流入市场,控制了动物的传染病发生与流行。
  1998年,为防止“口蹄疫”传入,农场成立了“五号病”防治指挥部,强化了管理力度,对不接受防疫的实行强制免疫,对引进的畜禽实行严格检疫,隔离观察20天,确定健康无病方可混群,不到疫区购买畜禽及其产品。三是兽医人员实行防疫大会战,划定责任区,签订责任状,将各种畜禽传染病拒之农场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