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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饮食服务 集市贸易

第四节 饮食服务 集市贸易


  
               第四节 饮食服务 集市贸易
  一、饮食服务
  1978年以前,农场没有专门的饮食服务业,在红旗岭和东风岭各有一个招待食堂,由集体经营。1970年,工副业一连、二连的粮油生产能满足场内人民生活需要,并能生产一些糕点,供应职工家属。1979年6月5日建立冰棍房,能生产冰棍雪糕,1986年果酒厂除生产果酒,还能生产一些饮料,但不能满足供应。1978年以后,经营体制的变化,由于本场饮食加工设备简陋,产品单一,市场逐渐被外来产品所占领。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场经济迅速发展,农场人民需要饮食服务,民营饮食悄然兴起,如张玉亭生产的“张记元宵”,品质好,口味佳走俏市场,成为农场的特产,名扬分局内外。小吃部、饭店、酒楼、粮店逐年增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饮食服务越搞越活,服务质量越来越好,饮食服务业也随着人民生活的需求而扩大。
  二、集市贸易
  改革开放以前,受极左思想的影响,个人买卖都视为资本主义,私人产品销售都是不允许的。“文化大革命”后期偶有个别家庭夏季瓜果蔬菜吃不完的,到商店门前摆地摊叫卖,市场很小。1985年工副业单位全部实行放开经营,个体集市开始兴起,为了适应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的需要,工商管理科从管理费中支出5 000元,制作了长2米、宽0.75米、高0.80米的货台20个,并建筑80平方米钢架铁皮瓦的农贸市场,市场交易开始兴旺起来,并吸引了周边市、县、农村个体工商户来农场经商。1997年集贸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规定每月的 5号、15号、25号允许外市县商户到农场集贸市场交易,农业单位及周边人员都可到市场赶大集。集市交易品种繁多,价格低廉,不但活跃了市场经济而且使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受到人们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