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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资

第十一章 物资 电力

第一节 物资


  
                  第一节 物  资
  一、机 构
  1958年 4月,八五三农场五分场初建,大量的生产生活物资,由八五三农场物资总库供应,分场王剑鸣负责进货、保管和发放。由于他对工作肯负责任,人们都叫他“王大抓”。1961年2月,五分场成立了物资组,张怀清任会计,莫宗荣任保管员,负责全场物资工作。 1963年12月,物资管理开始有所分工,黄骥任物资助理员兼会计,莫宗荣任保管员,孟庆连任进货员。
  1970年 1月,五十八团成立,设物资股,夏海龙任副股长,王景波、黄骥、石守相任助理员,仲有全任采购员,另设仓库主任1人,调拨员2人,保管员5人,警卫 2人。1972年1月,现役军人刘重阳任物资股股长、田建林任副股长。1973年6月,现役军人吴培学任物资股股长。
  1977年 3月,恢复农场体制,五十八团更名为红旗岭农场,物资股更名为物资科,田建林任科长,黄骥任副科长,设科员和采购员各3人。物资总库设主任1人,会计和保管员多人。1981年,黄骥任科长,鲁越民任副科长。1984年6月,增设张成君任副科长。
  1984年 6月,农场机关体制改革,物资科与总库合并改称物资公司(经济实体),黄骥任公司经理,张成君任副经理,鲁越民退二线,其他工作人员不变。
  二、物资工作概况
  (一)库房建设
  1958年4月,五分场初建,在东风岭建立了一个160平方米的临时仓库,库房是用草皮做围墙的草房,库地面积2 800 平方米,周围围以铁丝网,进货验收、保管和发放都是一个人。后来由于耕地面积扩大,农机具逐年增多,库房不够使用,1961年又建立了一栋200 平方米板房,增加了一名会计。经营物资主要是链轨拖拉机配件和农具配件,以及钢材和生产工具。1967年以后,临时库房柱脚腐烂,已不堪使用。1968年,建立了两栋各 25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永久库房。物资工作人员增加到3人,物资助理员兼会计、进货员和保管员各1人。
  (二)供应渠道
  1970年以前,五分场的物资供应主要是从八五三农场总库进货。
  1970年到1976年底,五十八团物资供应,由三师物资供应站(驻福利屯沙岗)供应。五十八团在福利屯站一侧,购有三间80 平方米草房1栋,房前10 平方米,房后一块4米的场地,可以停放车辆,有一名老人看守,在这里设一办事处,进货员驻办事处联系业务。1975年,沙岗供应站移到兴隆,第二年五十八团在兴隆盖有一栋120平方米的办事处,负责进货业务。
  1977年,三师供应站解散,红旗岭农场的物资供应直接由总局供应站从佳木斯进货,进货员仍住福利屯,到佳木斯总局供应站办事。在佳木斯设有办事处,农场派业务员在佳木斯驻在。每年有 600万元的生产物资要经过较长的运输线路。1980年,管局供应站恢复,农场部分物资供应回到管局,全场所需化肥、农药、油料、钢材等一类物资,均由管局专控,按计划直拨。农机配件,机械和机电产品由佳木斯总局供应站提供。农场在佳木斯有驻在员。1994~1997年,随着物资总量的增加和供应体制的改变,供货渠道逐渐变宽。除一级物资外,二、三类物资可从厂家直接订货,1998年物资市场基本放开,农场所需物资均从市场采购,无固定供货单位。经营由计划管理转变成公司运作。
  (三)物资管理
  1970年以前,五分场库存物资金额在 8万~10万元之间,主要是农机具配件、生产工具、五金、钢材和部分机电产品,每年消耗资金额在 40万~45万元。但是, 当时运输条件很差,1958~1959年,从八五三农场总库运回的物资,使用马车或链轨拖拉机搞运输,50公里的运程,往返需要5~6小时。 1961年以后,由于道路修通,改用德特 28轮式车或汽车运输,往返只需3~4小时。过去因交通不便,急用零件不能派汽车,有时只能步行到八五三农场总库拿零件。1960年,有一次机车的高压油泵坏了,五分场的修配所不能修理,只好派一名女拖拉机手,将20公斤左右的高压油泵背到八五三总库,更换后当夜赶回。油料供应直接由总库向生产队送油。
  1970年,五十八团物资管理实行按照需要进行计划、储运和供给。
  1.物资计划。为了保证需求,物资计划时间,一般是每年 8月做好下年度的需用物资计划报三师,三师根据计划到有关工厂订货。计划的分类是:一类物资(固定资产);农机具配件,机电产品,地方物资,轻、化、纺织产品,农药及肥料,油料及煤,劳动防护用品等。
  物资计划的依据是:生产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现有设备的使用状态,上级物资部门对计划的要求,库存物资的数量和品种,历年物资的消耗量。
  物资计划的基本原则是:首先根据生产计划来编制,兼顾农林牧副渔,实事求是地反映生产建设必需的物资,先利库后生产,坚持群众路线和各部门会审、领导批准,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物资计划的形成:每年以物资部门为主,组织三结合的计划小组(领导、计划员、工人),按照以上依据,一般在20~25天完成计划,计划形成经财务科审查后,送场党委批准上报。
  2.物资储运。每年有16 000吨的生产物资,从迎春、密山、佳木斯、管理局等单位运进,运费达100~110万元。
  储备量:砖瓦结构的库房八栋2 100平方米,临时库房四栋800平方米。柴油罐两个,每个装300吨,汽油罐1个20立方米,库房一栋150平方米。
  1978~1980年农场库存资金280万元,生产队库存50万元,共计330万元,库存资金较多,占用流动资金较大。从1981年开始经过3年的调整,到1983年底库存下降到180万元,1984年规定总库三项材料不能超出每亩地5元,生产队不能设库存资金,工副业队按产值的15%库存。
  1983年,根据国家规定,将1980年以前的库存机电产品,进行削价和报废处理。经过技术鉴定由上级批准削价和报废了64万元物资。报废物资不能再流入市场,只能作改装和冶炼使用。
  3.物资管理承包。1984年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物资部门实行独立核算、分业承包。
  总库划分为 5个组:机电材料组、配件组、燃料组、财会组、警卫组。每个组按不同的保管量设3~5人,调拨员担任组长。物资科的全体人员,按分管业务的不同与总库业务组一起承包。科、库的分工是计划、采购、分配由科里负责,验收、发放、保管、收款由总库负责。进货与销售平衡,每年在550~600万元。
  4.燃料管理.定量供应。田间用油平均定量每自然亩4.2公斤,轮式车每自然亩 1.3公斤,开荒定量每亩地3.3公斤,达到播种状态。柴油汽车载重8吨以上的年定量 10吨,8吨以下的年定量8吨。汽油车、运输车每100吨公里不能超出24公斤。指挥车年定量3吨。
  油料管理制度。一是油罐车在运途中实行铅封;二是按计划定量供油,超定额实行高价供应;三是每月由下而上,报进、消、存一次。
  1983年,消耗柴油2 130吨,汽油726吨,齿轮油10.7吨,黄油13.6吨,机械油13吨。
  按照规定节约柴油200吨,机油节约7吨,齿轮油节约3吨,汽油超支 43吨,主要是指挥车辆和工副业单位部分车辆超支。
                  物资进货情况表
                  (1977~1984年)
  表4—30



  续表4—30


  
                   物资库存情况表
                   (1976~1984年)
  表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