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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境教育工作

第三节 环境教育工作


  
                 第三节 环境教育工作
  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以中小学生为教育对象,做到“从我做起,从小做起”,把环境教育渗透到教学之中,利用4月22日地球日和6月 5日世界环境日特别节目组织中小学举行绘画、书法、征文比赛,每年收到环保征文800余份,书法绘画作品300余份,经过努力2001年红旗岭农场中学被评为“总局级绿色学校”, 2005年红旗岭农场小学被评为“总局级绿色学校”。
  2.以社会公众为教育对象,以有组织的系统学习为主要形式,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习教材由环保科统一发放,单位统一学习,普及率达到6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