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稽查
第二节 财务稽查
第二节 财务稽查
1988年下半年,农场配备 1名科级财务稽查员,1991年成立财务稽查室,设正科职财务稽查,配两名财务稽查员,财务稽查室积极开展工作。建立一整套财务检查办法,对各单位的财会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参加每年一次的全局性的财务大检查工作。
开展经常性的财务检查,建立现金收支和会计凭证报审制度,所属单位每月都把本单位的会计凭证,现金收支报表,现金账本报送稽查室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被查单位依据批复意见及时纠正。
每年的决算复查,财务稽查人员全部参加,每年的全国性的财务大检查,财务稽查组织全场进行自查、互查、重点检查。1990年,共查出违纪金额251.7万元,占总支出的6.78%。每次财务大检查和专项检查,都有纪检委、监察科参加,共同检查和处理财务违纪问题。
农场的财务稽查工作得到管局、总局领导和财务部门高度重视,1990年底,初荣和执笔,财务稽查、纪检委、监察科参加写成的《三位一体搞好财务大检查工作》总结,总局纪委书记王振捷阅后批示,红旗岭农场财务稽查经验在总局推广。
1991年 5月,在柳河干部管理学院财务检查研讨会上,红旗岭农场做经验介绍。1992年由管局计财处来人帮助整理经验材料,在总局经营管理会议上,列为经验材料之七做经验介绍,推动全局财务检查工作。
1990~1997年,财务稽查为农场挽回经济利益 260余万元,红旗岭的财务大检查得到总局、省里财务大检查办公室的信任。红旗岭农场在总局范围内,随八五四农场之后,第二位列为省里财务大检查免检单位。所以全国性的财务大检查10来年一直没到红旗岭农场来检查,给红旗岭农场减少很多负担,也减少了很多经济开支。1990~1994年,红旗岭农场连续 5年被总局评为财务大检查先进单位,初荣和被评为先进个人。
消灭统营地,实行上打地租,使资金根本好转。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以来,农场给垫支两费,职工只承包少部分土地,大部分土地是统营。1994~1999年,职工承包大部分土地,要求两费自理,职工不愿承包土地,好地职工承包基本有利润,有的也亏损。剩下的地都是比较差的,由连队统营,大部分都亏损。1997年农场采取措施,要求机关科室也要到生产队承包土地。财务科响应农场号召,带头承包土地,由财务科长牵头,科员集资入股承包 580亩水稻田。在财务科的带动下,1998年以后,很多科室如水利科、工业办等也都承包水稻田,同时招商引资,吸引外来人员承包土地,对外来水稻户,农场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准许一个子女在农场学校就读,享受农场子弟小学的待遇。由于效益较好,机关人员、职工和外来水稻户都愿意承包水稻田。2001年,农场的土地全部承包下去,消灭统营土地。2003年承包户可直接向银行贷款,彻底取消农场垫支费用的做法。2004年农场又实行上打地租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上打地租,农场年初就把土地费大部分收回。农场只有盈利无亏损,从根本上解决了资金紧张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