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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资档案

第五节 劳资档案


  
                 第五节 劳资档案
  1985年,劳资科将分散在全场各单位的3 482份工人档案集中保管。
  1986年,为落实上级布置的清理档案工作,李明任专职档案员。
  1987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劳资科组织精干人员,清查整理工人档案4 223份。从中剔除不适应劳资科管理的资料及过期垃圾资料4 489 份,其中交还单位和本人保管的514份。填写《固定工认定表》1 027份,补充档案材料411份。
  1990年,为贯彻国发〔1989〕82号等有关文件,为企事业单位职工办理调资审批手续14 190份。其中企业职工升半级工资手续4 326份,企业技术人员兑现工资手续143份,事业单位职工升级手续482份,中年专业技术人员手续 136份,行政管理专业人员升级手续296份,离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手续993份,办企业职工浮动转固定手续3 74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