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本情况
第五章 土地管理
第一节 基本情况
第一节 基本情况
农场土地管理部门成立于1982年,当时称土地办,与水利科合署办公,由訾书贤负责。主要负责单位、个人建房的审批、收费,处理农场与周边单位的土地纠纷、土地划界、土地普查等工作。1998年 1月土地办与水利科分离,上划为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红旗岭农场国土资源科,科长侯飞跃。国土资源科主要负责农场耕地保护、土地规划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地籍管理、执法监察、财务管理、土地档案管理等工作,为农场的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土地局在几年的时间内,整章建制,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完成了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农场场部存量未利用土地清查工作及地籍工作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发证率达 95%以上。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基层土地科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2002年新建 408平方米办公室,并配置有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刻录机、交通宣传车等现代化办公用品和工具。工作中依法进行土地管理,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999年农场土地科获总局文明标兵单位、分局先进科室称号。 2000年获得分局先进科室称号。 2005年机构改革“撤科并所”,农场土地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红兴隆分局红旗岭国土资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