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竞赛“十好”竞赛
第四节 劳动竞赛“十好”竞赛
第四节 劳动竞赛“十好”竞赛
1979年9月,农场的劳动竞赛委员会提出:在农业生产队的春播、夏锄、麦收、秋收4个生产环节,开展 “四优胜”竞赛。即一是评选优胜生产队,其条件是(1)正确指挥,不违农时;(2)深入动员,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表彰好人好事; (3)进度快质量好;(4)顾大局,协作精神好;(5)安全无事故,无人身伤亡,无200元以上的机械事故;班子团结,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评选优胜车组。三是评选优胜晒场。四是评选优胜食堂。
在麦收秋收等生产阶段,农场工会组织劳动竞赛。根据百分竞赛内容,评出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先进车组表彰奖励,农场拨出专款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在劳动竞赛中,涌现出一大批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
劳动竞赛,在激励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增产节约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1980年 6月,根据新时期工会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干部和基层工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四个现代化建设,为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作贡献。管局号召开展“十好”工会竞赛活动:一是群众生产好;二是民主管理好;三是群众生活、工作好;四是宣传鼓动好;五是业余教育好;六是组织建设好;七是文体活动好;八是妇女工作好;九是财务管理好;十是工作作风好。农场工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又将“十好”具体化为56条,以百分制计优胜,半年评1次,推动工会工作开展。几年来,在农场创管局 “十好”工会的有:1980年二队,1981年二队、汽车队,1982年二队、八队、汽车队,1983年二队、十队、水利队,1984年二队、五队、十队。从1984年以后,劳动竞赛的形式改变了,由过去农场组织单一的竞赛,改变为经济技术创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