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医药
第四节 医药
第四节 医 药
一、药品管理
医院一直延续着医药合一的管理模式。
在管理机制上,成立了以院长为主任,副院长为副主任,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 7人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用药计划的审核、监督、合理用药和规范化管理。在药品采购上。药房主任根据药事会计划和各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及多发病状况进行及时采购与调整。医院设有中、西药调剂室及药品库,库房由药房工作人员专人负责保管。财会、采购、调拨、保管及调剂室均建账,药品建卡分类储存,出入库手续齐全,做到账、卡、物相符。医院用药一天一结算,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患者和调配人员双方签字,保证用药安全。
二、药品经营
农场医院药品采购坚持以县级以上单位的药品经销批发站为主渠道。1985~1998年主要由虎林县、宝清县、佳木斯医药公司、乌苏里江制药厂和完达山制药厂采购。1998年后,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主要由红兴隆分局医药公司、佳木斯市医药公司采购,少量及特需品种由哈尔滨瑞达、雨阳医药公司采购。1997年前麻醉药品由所辖地佳木斯市医药公司采购。1997年后转双鸭山市医药公司采购。
农场医院现经营的药品有20类,西药片、中成药、针剂 650余种,基本保证了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危重症的救治需要。经营的药品除医院使用外,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 10%供应全场卫生所使用。药品销售额逐年递增,1985年药品销售不足5万元,1995年上升到 30万元,到2002年达到60余万元,2004年增加到102万元,2005年为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