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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救济工作

第五节 救济工作



                  第五节 救济工作
  一、困难救助
  农场救济的对象主要是生活确有困难的军烈属、伤残军人和贫困户。每年春节农场都开展救济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1998年 1月,国家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民政局将全场贫困人群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也就是补差救助,家庭人口月收入低于120元的补到120元。
  2000年,享受低保142户197人,年发放低保金123 160元。2005年,低保户 208户252人,年发放低保金203 120元。
  二、社会捐助
  1985~2005年,每逢元旦、春节,都给困难群众发放救济款。在此期间,农场组织捐款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18次,个人捐款捐物合金额87万元。
  2000年9月,农场职工为五九七农场芦苇分场贫困户捐款捐物价值57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