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商管理 第四节 工商管理
一、概 况
兵团六师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隶属师商业科,主要业务是在各中心道路口设立一些哨卡,检查兵团内外车辆有是否往外私拉粮食或其它农副产品。
1976年,兵团改制后,成立建三江农管局,工商行政管理与商业科合并办公 (对外是工商分局),办事员1人,具体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977年,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调整,工作处于无人管的状况。
1979年 3月,商业科、综合批发站、服务总站合并,成立商业处,内设工商科(工商分局),有办事人员1人。办公室地点设在局直商店办公室内。下半年,工商科工作人员增加到3人。
1980年始,建集市贸易货场,签发经营执照,整顿市场等工作,全局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19户。
1981年,工商科工作人员 4人。主要工作是加强物价管理与市场整顿,为繁荣市场,搞活经济,疏通购销。工商科曾先后向附近县、公社、生产队等企业单位发出邀请信 200多封,请各单位积极参加三江市场的购销。组织各场有关工商人员到外地市场参观学习,开阔眼界。随后各场陆续建立了小型的农贸市场。年底工商科被商业处评为先进科室。
1982年,在开展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中,共查处大小经济案件20起。大兴农场、胜利农场工商科被管局授予“工商行政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1983年,工商行政人员增加到 6人。根据黑龙江省工商局提出的工商工作要“支持生产、搞活流通、协调关系、维护秩序”的16字方针,工商科先后制定了工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举办了为期 10天的全局工商人员学习班,进一步提高了工商队伍的素质。7月中旬,召开了全局首屈个体工商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有20多名代表在大会上介绍了经验。年底,工商业户发展到340户,全局共建起了 12个农贸市场,各市场增设了—些简易的防雨、防晒棚共84个,面积为920平方米,总经营面积为1400平方米。共查处大小经济案件 36起。大兴农场、胜利农场、七星农场工商科被管局授予“工商行政管理先进单位”,工商科被评为商业处的先进科室。
二、工商行政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法律、法令的职能部门。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令,对工商企业实行经济监督,对个体工商业进行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国家计划的实施,促进生产,搞活商品流通,促进经济繁荣。
工商企业统计表(1981—1983)
(一)工商企业管理
根据国务院《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黑龙江省工商局的统一布置,对全民所有制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企业进行了核准和发放营业执照,初步实现了对管局工商业实行计划监督。
1980年,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的商业和其它企业进行摸底登记,核发营业执照,全局共办理了工业企业61户(食油加工业10户、修理业12户等)、饮食业4户、商业38户、旅店(招待所)10户,服务行业23户。
1982年,全管局共核准企业178个,其中:全民所有制164个,集体14个。
随着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的实施,全局工商企业又有发展,共核准企业178个。其中全民所有制157个,集体21个。
(二)个体工商业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国营、集体工商业发展的同时,农场的个体工商业近几年有很大发展。管局工商科根据省局的部署,从1982年始,对个体工商业者实行了登记和发放营业执照。
1983年,根据垦区工商管理部门提出了“支包、帮富、放活、管好”的具体措施,在积极扶持个体工商户的同时,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7月中旬,召开了全局首届个体工商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有20多名代表在大会上介绍了经验。
(三)商标管理
管局的商标管理工作,始于1976年。七星农场生产的瓶装白酒,反映了垦区的特点,商标命名为“北大荒”,“二锅头”,并经国家核准注册。
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要认真执行商标注册制度,不经注册的产品,不准出厂,不准销售,要努力创名牌产品”的要求,对全局生产销售的各类产品,都向国家局提出核转,到1983年末共核转2个商标,其中被国家商标注册的有1个(北大荒牌白酒)。
(四)合同管理
管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从1982年开始。到1983年底共解决经济合 同纠纷2起(件)。其中:上访1起,申诉信1件,交办2件。经过处理再无上访。
(五)市场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放宽了经济政策,允许二类农副产品 (除国家规定的如虎骨等不允许上市外)上市, 管局内外的商贩逐年增多。但各场均无集市贸易点,个体摊贩随意选址摊售。在七星农场副食品商店北面,既无售货台,也没有防雨棚,地势又低洼,每天仅有几个卖黄烟和瓜籽的摊贩。
1980年 6月,管局在原新华书店门前建起“建三江农贸市场”,有防雨、防晒的售货摊床。从此个体商贩逐渐增多,上市销售的品种每天多达一、二百种。为进一步搞活经济,疏通购销渠道,工商分局曾先后向附近县、公社、生产队等企业单位发出 200多封邀请信,请各单位到三江农贸市场出售自己的农副产品和小工业品,从此市场繁荣。
为了加强市场管理,成立了建三江市场管理所,配备了3名专职市场管理人员(各场 都有专职或兼职), 核收市场管理费。对外来的社、队企业单位的车辆、人员、市场管理所负责安排联系食宿。同时对外来不法商贩进行查处,维护了群众的利益。1961年后,本着“统而不死、活而不乱”,“保护合法、取缔非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管理,对上市商品,进行分类摊床,同时对上市的商品质量、价格及卫生予以检查。市场贸易日益活跃。到1983年末,市场成交额达25.3万元。
(六)广告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商品生产大幅度的增长,对外经济贸易迅速发展,工商企业运用广告宣传商品的越来越多。在这种形势下,我局广告事业也有较快地发展,由原来管局所辖12个农场广播站兼管,又扩大 3个电视转播台兼营。通过广告,展示了建三江垦区的建设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生产单位和消费者提供经济信息,真正发挥广告在促进生产,扩大流通,指导消费,活跃经济,方便人民生活,以及更好地为垦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职能。
(七)打击投机倒把
管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切实保护正当交易,打击违法活动,根据有关政策对破坏国家统购统销政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自行涨价,自行定价,以次顶好,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予以没收全利,罚款处理。到1982年底,共查处大小经济案件20起。1983年又制定了检查制度,共查处投机、违章等大小案件36起,罚款和没收金额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