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经济结构

第十一章 物资

第二节 经济结构



                   第二节 经济结构
  一、经营方针
  建三江垦区的经营方针,大体可分为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56年从七星、八五九农场等建立至1960年,那时垦区的农场刚组建,都一概称为建场方针。1961年始,才改称为经营方针。每一个阶段,因客观条件(包括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各有所异。
  1956年始,七星农场、八五九农场相继成立,本着“投资少、收效快、收益大、不与民争地”的方针,强调“边开荒、边建设、因陋就简、勤俭起家”的原则建设农场。1958年,勤得利农场成立。这时,全国国营农(牧)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会议上明确提出国营农场的建场方计:“边开荒、边生产、边建设、边积累、边扩大”,简称为“五边”方针。
  1961年,各场又根据中央东北局在哈尔滨召开东北地区国营农场工作会议提出的国 营农场的经营方针“以粮为纲、农牧并举、多种经营”的原则发展生产,千方百计地向国 家提供更多的商品粮、畜产品、工业原料,不断总结以机械为中心的技术改造的经验,向人民公社示范。
  1964年,八五九农场分别改建为新八五九、饶河、胜利三个两级制农场。此间,各场根据是年9月8日,中共中央批转农垦部党组对国营农场建设中的几个问题的讨论意见中提出的“五条”批示小明确指出的“必须彻底改正硬搬苏联单一经营(谷物农场)的方针,必须实行一业为主、农牧结合、多种经营的方针”,加快了农场发展速度。到1967年,七星、勤得利、八五九、胜利等四个农场总播种面积,已由1964年的406398亩发展到693636亩。
  1968年6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7月,六师成立,开展批判国营农场贯彻执行的经营方针。前期只强调“以粮为纲”,追求粮食生产平均亩产量的提高,以“上纲要” (平均亩产200公斤),过“黄河”(平均亩产250公斤),“过长江”(平均亩产400公斤),作为衡量经营管理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唯一标准。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及政策措施不当,致使经营成果较。1969年全师粮豆总产6639.5万公斤,粮豆平均单产 74.8公斤,经营亏损598.2万元。1973年粮豆总产33023.1万公斤,单产24.8公斤,经营亏损 5503.3万元。六师后期,才注意“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工业生产以自给性生产为主),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1976年3月,建三江农管局成立后,根据1978年1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国营农场的经营方针为:在以粮为纲、全面发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的基础上,实现农场工业化,把国营农场办成国家的“四个基地”、即商品粮生产基地;工业原料生产基;地农畜、土特产品出口基地;城市副食品生产基地(城郊农场)。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产。
  1981年,管局又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进一步明确提出的“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全管局的产业结构,使全局的工业生产和多种经营有了较大发展。
  二、经济形式
  建三江管局所辖各场,一直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农业企业。从1961年一部分女职工被精简后,在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农场内部,才逐步产生了集体经济。历经曲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才形成了以全民所有制(国营经济)为主体,国营、集体、个体经济并存的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
  1962年农场为解决女职工(主要是1953年参加工作的家属)退职后,职工收入减少的困难,各场开始组织闲散劳力,参加集体生产(称家属大队)。种、管、收均由农场负责,收入归家属队,并分工专门干部管理。这种做法,受到中共中央批示的“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工作的几个主要问题” (五条)和农垦部《关于改革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草案)》 (十六条)的肯定。因此国营农场内部开始有集体经济的成份。
  1969年六师组建后,各团组织闲散劳力参加集体生产(称家属连),并广开生产门路。但是,要求“家属集体生产的产品,应列入团连里的收购计划,不得自行销售”“年终个人的分配所得,以不得高于一级农工工资水平为准”。由于种种限制,加之资金困难,阻碍了家属集体生产的发展。许多团或连队的家属连,仅随农时给连队做临时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改变了对职工子女“包下来”分配就业政策。省农场总局提出“要积极创造条件,广开生产门路,安排多余劳力,发展集体所有制生产,使职工家属和暂未安排就业的职工子女,得到充分就业的机会”。管局及各农场相继成立了集体经济 (多种经营)办公室, 以加强和支持集体经济的领导和发展。此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行农村市场的开放,取消了对职工家庭园田地及饲养畜、禽的限制,家庭个体种植、饲养以及采集,编织等副业生产也相继发展起来。
  1923年始,各单位又陆续把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扩展到商业、饮食、服务以至运输等行业。国营农场内部,集体、个体经济作为国营经济必要的补充,得到了较快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
  三、经营方式
  六师组建前,建三江地区的七星、勤得利、八五九、胜利等四个农场,经营方式是按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文件来确定的。
  六师时期,强调纪律性和统一性,更加使单一经营模式得到高度集中。甚至对一些小商品、副业产品,各团也失去了支配和经营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国营农场逐步实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开始由农场实行财务包干, 发展到生产队承包、机组承包、分户承包,随着承 包单位的扩展和缩小,经营权也就相应地逐步下放。从此,国营农场逐步摆脱了高度集中,单一经营的局面。在继续提高以小麦、大豆为主的种植业生产的同时,按照“决不 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开始对全管局内部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工业产值逐年上升。1979年,工农业总产值14843.8万元,其中工业产值2753.8万元,占19%。1981年工农业总产值8953.4万元,其中:工业产值3203.5万元,占 36%。1982年,因自然灾害的影响及资金困难,工业总产值有所下降。畜牧生产因政策原因有升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