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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统战工作

第六节 统战工作


  
                 第六节 统战工作
  1978年前,统战工作无专门机构,亦无专人负责。
  1978年始,统战工作由宣传处一名报道干事兼管,负责统计报表事宜。
  1979年,按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要求,为错划右派分子平反和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管局所辖各场都成立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并在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统战工作。其中:八五九、胜利,七星,勤得利等单位还成立了落实政策办公室。
  1981年 2月,宣传部借调一人负责统战工作。至1982年底主要对全局统战对象进行普查登记、立档,以及统战政策的宣传工作。
  1983年,宣传部配一名专职统战干事。当年工作重点是通过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查证核实等办法,重新建立统战对象档案、卡片和花名册。并采用多种形式做台湾回归祖国人员的宣传工作。年底,全局有统战对象1976人,其中: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 151人,错划右派平反21人,去台人员家属 18户,共88人(其中有6人和在台亲属通了信),归侨、侨眷、港澳同胞以及外籍华人亲属45户165人(其中有2人被选为县政协委员,36人与在外亲属通了信),非党知识分子230人(其中工程师13人、农艺师20人。技师4人,畜牧医师7人、会计师3人、经济师1人、主治医师5人、医师27人、助理工程师85人,中专以上教龄 20年以上的教师65人,34人提为副科级以上干部);20个少数民族,418户计1371人(其中场处级干部4人、副科级以上干部22人、一般干部126人、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1人、医师9人、教师41人、党员1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