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劳动竞赛与职工福利

第三节 劳动竞赛与职工福利



                第三节 劳动竞赛与职工福利
  一、劳动竞赛
  开展劳动竞赛是各级工会组织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1979年末,全局相继成立和恢复了工会组织,劳动竞赛活动也逐渐开展起来。自1981年以来,农场推行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作为“职代会”之工作机构,组织群众参加农场之决策、管理及监督,从根本上加强群众生产工作。四年来,在生产中开展“高效、优质、低耗、安全”为中心之劳动竞赛与“一件事”立功赛、生产—条龙评比赛等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等。局工会每年都下达劳动竞赛文件,根据各条战线,各个阶段,结合具体生产(业务)任务进行考核评比。并把生产指标、经济指标,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四者结合起来。同时,根据生产环节和关键性任务,进行单项赛和阶段立功赛,使竞赛经常化、制度化。
  1981年,全局遭受历史罕见的涝灾。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局工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竞赛条件,出现了全局上下顽强奋战,抢收粮豆9418万公斤,保证了口粮、种子双自给,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红卫农场34队车长张维明被评为黑龙江省劳动模范。
  1983年,管局在麦收中,开展了各农场之间的劳动竞赛活动,使全局提前6天完成麦收任务,首次名列全总局麦收第一名。
  二、职工福利
  关心群众生活,是工会组织的职责。自工会组织成立以来,各级工会组织将关心群众生活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为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各级工会为职工建起了“职工之家”,内设图书室、游艺室、电视室,同时,还购买一些文体用品和图书。
  1980年开始,组织老工人、老干部到太阳岛、兴城、大连、北戴河、太湖、五大连池等地疗养。
  1981年至1982年,由于全局受灾,管局工会拿出结余经费12万元,对基层生产队进行补助(每个生产队补助200元,场直单位150元),调动了会员的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