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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拥军优属

第六节 拥军优属


 
                 第六节 拥军优属 
  1968年前,拥军优属工作由乡政府负责。每年“八一”和春节,各单位召开复转军人,残废军人、军烈属座谈会。平时,给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兵团时期,拥军优属工作无专人负责。
  1978年始,拥军优属工作由武装部负责。每逢“八一”、春节皆召开军,烈属座谈会,赠送纪念品和慰问品。每年春节,各单位领导和机关有关人员登门慰问,送对联和慰问品。有些单位还组织学生给军、烈属户打扫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