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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医药

第四节 医药



                   第四节 医  药
  一、药物来源
  六师组建前,各农场的药品由当地医药公司供应。
  六师组建初期,23团、24团、25团、27团药品由佳木斯市医药公司供应。1971年六师综合批发站组建后,全师各单位所有药品由师批发站供应。
  1976年六师改制,成立建三江农管局。管局医院和农场医院的药品由商业处医药公司供应。分场、生产队的药品由各场医院管理和供应。
  二、麻醉药的管理
  麻醉药品只限于各级医院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使用。各级卫生所都不准使用麻醉药品。麻醉药品使用和购置是按麻醉药品管现条例,填写申请报告,经佳木斯市卫生局麻醉药品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到佳木斯市医药公司麻醉药品供应处购置。各医院都设有专柜专人保管和单独的麻醉处方。
  三,药品质量监督
  六师组建后,师医院和各团卫生队都设有制剂室,自制 5%~10%葡萄糖等大输液。大输液外购量较少。
  1982年,通过上级药检部门检查,除管局中心医院制剂室经验收合格,准予自制自用外,其它医院都因制剂室不符合要求,没有合格证,停止生产。八五九、七星、勤得利等医院在兵团时期,曾自制过中草药丸、散、针剂,也都因质量差、设备简陋、原料缺乏等原因,先后停止生产。
  是年,国家公布淘汰了127种药品。全局所有医疗单位立即进行清理、封存,不再使用。
  四、中草药材
  建三江地区有丰富中草药材资源。如:人参、车前子、冬青、穿地龙、刺五加、柴胡,独活、平贝,五味子、爆马子、三棵针,益母草、蒲公英,玉竹、红花、回香,苍耳子、菌陈、艾蒿、防风、透骨草,鹿茸,蜂房、贯众、桔梗、沙参、白头翁、知母、远志等200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