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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

第六章 新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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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新华书店 
  1971年5月12日,师新华书店成立,工作人员二人。行政隶属宣传科领导。
  书店开业前,宣传科副科长张同海带领师宣传队全体男青年与书店两人到原师部住地拆活动板房。拆下的房板用汽车拉回,铁架由20多人抬到七星农场副食商店北侧进行安装书店。宣传科长崔凤文又带领全科人员一起挑土垫地,并用木板制做简易书架。此间会计郭亚萍、出纳员吴安琴到富锦县书店学习批发、零售,张同海与省书店联系购进第一批图书4052元,经过17天的紧张筹备,于5月12日正式开业。
  书店一开业,广大知识青年和中、小学生纷纷从连队赶来选购图书。书店虽小,仅有30多种书籍,但每天接待读者上百人次,最多时可达 300多人次。有时下班已经关上门,可连队青年恳求开门买书。看到读者这种求知的精神,深深感动了书店工作人员开门营业。这样开了关,关了又开,有时达四次之多。由于书店人少,中午不能回家吃饭,工作人员就买个馒头边吃边营业,当月就销出图书2910元。
  此间,23团、24团、27团、57团、25团都先后办起了图书经销门市部,分别配1至2名图书员。8月书店人员增加到 7名。9月,“九·一三”事件发生后,接上级通知精神,凡是有“副统帅”字样的以及有其照片的统统下架报废。经清理,下架书占总库存图书的 93.8%,金额为1.686万元。除部分课本及 《马克思、列宁、毛主席著作》外,只剩部分小人书了。冬天板房过冬困难,师党委为书店找了七星幼儿园的一间土草房。书店全体人员认为,土草房虽暖,但来往顾客少,不适合当书店,决定不搬家,在板房过冬,这样他们自己动手,搭起了简易炉子,坚持营业,并担负起全师学生课本购、销业务。当年师里拨款7500元,共销售图书5.86万元,纯盈利2115元。
  1972年,随着图书的增加,书店的一栋板房全部做了仓库,又借用七星副食商店的北门斗做办公室,并放一部分图书。6月,师党委决定由师工程连,通宵加班建起一栋120平方米的砖瓦结构的书店,向“六·一”献礼。8月1日搬进了新书店。此间,书店又办起了租书业务,基本上满足了广大读者的需要,年底销售额达8.1万元。
  1974年始,图书销售利润全部列入书店自有资金。随着六师的开发建设,人员的不断增加,单靠订书单购书,远远满足不了读者的需要。书店人员利用各种机会与上海、北京、天津、哈尔滨,佳木斯等地联系,购进青年喜读的刊物,使销售量逐年增加。
  1978年 9月,为使少量的图书较好地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书店开办租书业务。年底销售额达18.6万元,纯利润11213.7元。
  1980年始,管局书店召开图书发行业务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下达指标。并在全局书店开展了“书找读者”活动,有时订书单要的很急,书店人员就上机关各部门或利用开会机会找订户,使销售额显著增加。
  1982年开始,为体现党对少年儿童的关怀,每逢“六·一”儿童节,九折向教师、儿童售书。是年,师书店利用自筹资金建起一幢二层楼房,共600平方米和一幢120平方米的仓库。工作人员19人,下设12个经销门市部。
  1983年书店积极配合全管局理论学习,购进各种理论书籍。其中:《邓小平文选》、《党员必读》每个党员人手一册。10月书店搬进新盖大楼,营业室全部更新成铁质书架及玻璃柜台,室内宽敞、明亮。年底纯利润37334.6元。购书种类较多,其中:大中专教材,课本占40%;政治类书占5.6%,科技读物占9.6%;少年儿童读物占6%;图书,年画占5%,文学、艺术,文化、教育书占33.8%。
  1984年始,为了进一步调动营业员的积极性,书店采取承包责任制,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给营业员提奖2%。年底管局书店被富锦县税务局授予模范纳税单位。现在局书店与网点建设都已初具规模,基本满足了建三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图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