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分场部
第三章 场部、分场部、生产队
第二节 分场部
一分场:分场部在龙西村,与二队融为一体,位于二龙山西麓之缘。东经133度57分,北纬
47度28分。1977年建 前身为二十三团五营。全分场耕地十六万五千零一十八亩,户数908户,
人口4139人 其中职工1662名,是总场至民主(一队) 间公路之要冲。东南至总场部九公里,
有砂石路可通。分场部设有修理所、中学,卫生所、幼儿园等,下辖十二个农业生产队。
二分场:分场部位于沙山村(今九队)北,仅与九队一路之隔。东经134度8分,北纬47度27
分。1977年建,前身为二十三团二营。全分场户数823户,人口3,516人,其中职工1425名,
耕地十五万二千五百一十八亩。分场部内有修理所,中学、商店、卫生所等,位当总场部至三
分场公路之要冲。下辖十一个农业生产队。
三分场:分场部位于别拉洪河人工河道新河桥,北与十二队融为一体。东经134度12分;
北纬47度31分。1977年建,前身为二十三团四营。分场部设有修理所、中学,卫生所等。户数
653户;人口2,827人,其中职工1,221名,总耕地十五万二千八百四十八亩。西至四平镇(总场
部)21公里,有砂石路可通。下辖十一个农业生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