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年
一九六○年
3月17日、总场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
4月26日、从八五一农场,八五八农场和总场基建大队,调进劳改犯1,782名,分别编入五,六分场。
6月、总场建养鸡大楼7,703平方米,耗资40.9万余元。
7月、总场召开第三届党代会。
8月、场长兼书记赵明高调到牡丹江农垦局任书记。
9月4日~8日、在饶河召开第二届“妇代会”。
9月、六分场“三八包车组”和董桂芬分别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省“三八红旗手”。
9月、总场召开第二届团代会。
10月、开始抽百分之二十职工,大搞代食品。
10月中旬、赵明高书记调回新疆,从饶河坐最后一趟船离开农场。
12月15日~17日、在饶河召开虎饶县饶河镇(八五九总场所在地)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饶河镇人民委员会。
12月、董桂芬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并出席全国“三八红旗手”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