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开荒这片荒原,生长着各种野生荒草和灌木杂丛。在开荒之前,必须进行烧荒,排除障碍,才能加快草原水份的蒸发,提早开垦时间,减少堵犁,加快速度,提高开荒质量。
1957年春,冰消雪化,大地解冻,除各开荒点翻了防火道,自行进行烧荒外,同年11月农场任命黄瑞霞为青年突击队长,率领百余名佳木斯支边青年,由东安乘船到四合屯,再由四合屯踏荒涉水到外小山驻点。从瓦盆窑、外小山、里小山至别拉洪河,烧出一条30米宽的防火道,然后在四平山点火,一举烧出约20多万亩的荒原,为大面积开荒创造了条件。
建场初期开荒;1957年,总场组成了开荒队。首先在一分场的范围(今4队,16队,17队、6队)附近地势比较高燥的荒地开荒。在开荒中本着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从5月初到10月底共开荒8万余亩。
1958年5月,总场组成两个开荒大队。第一大队由队长王庆云、副队长马洪图、机务技术员李政达,农业技术员梁明泉率领10台C一80号机车开赴里小山、外小山、饶岗地区。一年共开荒3万余亩。第二大队,由队长龚伯言、副队长高庆隆,农业技术员马志栋率领10台C—80号机车开赴东道林和今12队、13队一带开荒。一年共开荒3万多亩。两个大队一年开荒6万余亩。当时条件十分艰苦,开荒队员们住的是帐蓬,走的是泥水路,吃的是盐水和黄豆,喝的是草甸子水,蚊叮虫蛟,灰烟弥呛,工作一天的开荒队员们,经常是颈脸红肿,血迹斑斑,灰汗合在一起,简直象泥人一样,但大家情绪依然很高。
归整连片:从1966年到1969年的四年中,农场的指导思想是好现有土地。这一时期的开荒是以归整地号连片为主,每个队利用自己的机车,在播完大田作物之后,麦收之前进行土地归整连片。每年按1—2万亩的速度,四年共开68,989亩,这阶段开出的荒地都及时进行了管理,利用率达95%以上。
扩大开荒建点:
(一)从1970年到1972年,共开垦荒地229,995亩,其中1970年开荒41,435亩,1971年开荒45,614亩,1972年除了各队在本队范围内开垦的荒地外,团里组成两个开荒大队,由副团长杜文谦为总指挥。第一大队队长梁明泉,副大队长王富国,第二大队队
附表1 历年生产(农业)科人事更迭表
长宋新忙,副大队长王振华。两个大队各配10台拖拉机,分别到六营(今前锋农场)营部和27连、40连、41连开荒建点。从5月20日开始,7月20日结束,两个大队共开荒4万余亩。
同年麦收结束之后,由王欢喜副团长为总指挥,成立一个开荒大队,梁明泉任大队长,抽调一、二营没有荒原连队的机车11台,开往四营29连,外小山、饶岗一带开荒建点。从9月20日开始,到11月5日结束,共开荒1.8万亩。
1972年共开垦荒地142,946亩。由于开荒面积的不断增多,三年扩建了13连,14连、15连、20连、21连、25连、26连、27连、30连、35连、40连、41连、42连,共计13个连队(注:34连合并到10连,35连和36连合并为24连。27连,40连、41连,42连于1978年划给前锋农场)。
(二)1978年1980年,三年共开荒10万亩。新建10个队(即33、35、36、37、38、39、40、41、42、22队)。而36队37队38队划给抚远县
这阶段吸取了过去开荒的经验教训,对开荒质量较为重视,在开荒中,采用了新的、好用的开荒犁,加长犁铲,每班次磨一次。并开展了劳动竞赛,加强质量验收。特别是临时组成的开荒大队,必须带上缺口耙,开垦后及时进行管理,耙两遍才能计算面积。这样在质量上有了提高,开荒地的利用率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