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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制材厂

第三节 制材厂


制材厂建于1964年秋,开始只有8台规格不一的圆盘锯。1968年4月,精减非生产人员,与基建工程连合并。由于两个单位的经营项目不同,在生产指挥和行政管理上很难统一。1978年,制材厂和工程连又分开。各自独立核算。制材厂主要生产任务是供应场内的基建用材及家具车间用材,兼为职工加工原木。今有职工82人.厂房面积1800平方米。年均完成制材3880立方米 每年人均完成制材46立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大带锯一台,小带锯一台,圆盘锯两台,立铣机一台、发电座机一台,小型运输车一辆,磨床一台,积材—50型拖拉机一台,生产用的固定资产净值159,260元。
  1964年前,农场基建用材,都是从五林洞,江口制材厂运来的。成本高运输又困难,远远满足不了全场基建用材的要求。1965年,建造一栋350平方米的土木结构车间,安装了大带锯和几台圆盘锯基本上解决了基建用材。二十三团时期,团里只给制材厂下达生产指标,没有利润指标,亏损由团里担负。1978年开始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计划内完成制材,每立方米给工人提奖1元,超计划完成部分,按成材出售价的65%提奖给工人。这时期平均每制材工人年完成制材42立方米。1983年落实生产责任制,在生产组织上编成木材加工、门窗加工和家具加工三个承包组。制材车间实行记分制,完成定额,年终按工分多少发放奖金。门窗和家具车间,自负盈亏。除向厂里上交利润外,从盈利部分提取30%当作职工奖金。经济责任制的落实,促使工作效率的提高,比承包前工效提高14.7%。年终盈利9.4万元。
               经营盈亏状况           单位: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