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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石灰窑

第六节 石灰窑


石灰窑建于1959年,归农场基建科领导。生产石灰主要供应本场基建需要只有少量外销。石灰窑建立后,农场只派一名干部和—名会计主持生产,工人全部是雇用的常年与季节性临时工。每年15至20人。石灰的生产一直以人工劳动为主,仅有的机械是一台“东方红60型推土机”。1974年成立水泥厂。(今建三江水泥厂)。石灰窑与之合并。1977年水泥厂归建三江农场管理局。石灰窑复归农场基建科管理,独立核算。
  石灰窑年产熟石灰1,000吨。还出售部分原料石。年产值在3万元以上。每年可为农场增加收入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