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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分配
第三节 分配
集体经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配办法;在生产纯收入中,提出8%为管理费,留5%的公积金,留3%的公益金,余者按平时所记的劳动工分,年终一次分配给个人。场直家属连自1969年成立以来至1983年,平均个人年收入在300元左右,生产队家属排,收入一般在三至四百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