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全生产与交通事故
第四节 安全生产与交通事故
自1964年建立汽车队至1978年的十四年间从来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安全行车一千五百万公里,受到建三江管局交通主管部门的奖励。1976年被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六师评为“先进汽车连”;1978年合江地区授予“交通红旗单位”,司机姜学义、徐明发、王本同三人被饶河县评为“安全标兵”。老司机付克敏开车三十余年,安全行车一百二十万公里,为全队树立了榜样。
1979年以后,由于驾驶人员新,驾驶技术不熟练,又忽视了安全教育,交通事故不断出现,现将几起大的车辆事故记述如下:
1979年农场汽车队16号车司机刘彦中,去建三江拉货回来,车行至场部时,由于思想麻痹精力不集中,将降路上一女孩压死。
1981午1月18日农场汽车队驾驶员王清林,在胜利粮库交粮返回途中,行至场部中心闹区邮局门前,由于路面滑车速快,将一男孩压死。
1981年夏,三分场汽车司机曹春江驾驶解放牌汽车,驾驶室内坐七个人,因下雨路滑将车开翻,将一女青年砸死。
1982年12月1日,农场车队司机刘树学去福利屯执行任务,途经八五三农场时,因车速过快,将一男学生撞死。
附:场内交通示意图